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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蔗糖标称蜂蜜下月起按掺假处理

   日期:2006-10-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01    
    月起蜂蜜市场实施国家强制性新标准

    罗小姐因购买了怀疑添加有蔗糖的蜂蜜而烦恼。下月后,像她这种情况将有了解决办法,因为从11月1日起,添加蔗糖等的蜂蜜不能标称“蜂蜜”,否则将以掺假论处。

  家住禅城的罗小姐昨日告诉记者,几天前,她花了18.9元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瓶枸杞蜜。开瓶食用后,罗小姐发现这瓶蜂蜜与以往购买的不同,不但倒出时容易断丝,而且喝下去感觉特别甜。她为此怀疑蜂蜜内添加了蔗糖。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几家超市发现,目前,我市销售的蜂蜜名称五花八门,有“柚汁蜜”、“枸杞蜜”、“洋槐蜜”等等。它们的产地有广西、江西、黑龙江等。500克价格一般在18元~30元左右。这些蜂蜜产品大部分没有标示产品等级,有个别在配料栏中标示添加有葡萄糖。

  据了解,从今年3月1日起,蜂蜜国家强制性新标准已在生产领域实施,而流通领域也将在1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新标准规定,凡在蜂蜜中添加果葡糖(浆)、蔗糖、葡萄糖等工业生产物质的蜂蜜制品仍标称“蜂蜜”或“蜜”产品,将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论处。

  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在3月1日以后的蜂蜜,其包装标签上必须写明“GB18796-2005”。食品标签上的产品标准号项目中,符合强制性和推荐性要求的,应标识为符合“GB18796要求”。若只符合强制性要求的,应标识为“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此外,新标准规定蜂蜜产品等级须标示,因此在标签上也应注有“一级品”或“二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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