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重超重成为社会性问题,无论是出于爱美的需求还是健康的需求,减肥成为人们热衷的话题,减肥保健品也成为热销保健品的重要品类。
作为大众化需求产品,广告是减肥保健品推广的重要方式,夏季更是减肥保健品广告大战最激烈的时节,对保健品平面广告(包括减肥保健品)进行定期监测将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准确把握保健品的市场脉搏和发展趋势,为政策制定、企业经营、行业研究、指导消费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1、关于判定依据的说明
本次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的判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药品广告管理办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关于减肥保健品品类的说明
目前,国内的减肥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减肥器械、保健用品等,但在平面媒体上,占据广告主导地位的是保健食品,其次是药品和化妆品;减肥器械和保健用品等品类很少在平面媒体上做广告,在统计时均计入“其他”。
3、关于数据来源及统计样本的说明
本次共检查6、7、8三个月全国27个省区的各类都市报纸共计1748期次,共监测到保健品广告7094条次,其中减肥保健品广告372条次,占保健品广告的5.24%。
4、关于数据来源的说明
本次调研由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所有广告数据均来自庶正康讯(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告监测数据库。
二、统计结果
1、减肥保健品各品类广告数量统计
同以往一样,无论是产品种类、广告数量、违规广告数量,减肥保健食品都远远高于药品、化妆品等减肥产品。
(1)各品类产品数量分布:
品类 发布广告减肥产品数量占发布广告减肥保健品产品总数量比例
保健食品 76.74%
药品 6.98%
化妆品 4.65%
其他 11.63%
各品类产品数量分布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2)各品类广告次数分布
品类 发布广告次数占减肥保健品广告总次数比例
保健食品 75.52%
药品 6.78%
化妆品 15.63%
其他 2.06%
各品类广告次数分布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3)各品类违规广告次数分布
品类 发布违规广告次数占违规减肥保健品广告总次数比例
保健食品 77.25%
药品 7.17%
化妆品 14.33%
其他 1.25%
各品类违规广告次数分布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2、减肥保健品各品类违规广告比例
经过多年治理,假冒批号的现象得到了治理,在目前监测的减肥保健食品、减肥药品、减肥化妆品广告中没有发现假冒批号的产品。但各类广告中违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减肥保健食品、减肥药品广告的违规率高居不下,只是,具体违规内容有了变化。
品类 发布违规广告次数占各品类减肥保健品发布广告次数比例
保健食品 96.88%
药品 100%
化妆品 57.14%
其他 86.79%
减肥保健品各品类违规广告比例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3、各地区违规情况
各地区广告违规情况存在明显地域性,北方地区违规广告频次高于南方地区,其中违规最严重的三个地区分别是西北(28.35%)、华北(27.41%)和东北(16.20%)。
地区 发布违规广告次数占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总次数比例
东北 16.20%
华北 27.41%
西北 28.35%
违规最多三个地区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4、各省市自治区违规情况
除上海外,被检查的各省区报纸均发现有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其中河北、甘肃、天津三个省区违规广告较为严重,而上海、浙江、北京三个省区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较少。
(1)违规广告最多的三个省区:
省区 发布违规广告次数占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总次数比例
河北 15.58%
甘肃 12.15%
天津 11.21%
违规广告率最高三省区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2)违规广告最少的三个省区:
省区 发布违规广告次数占减肥保健品违规广告总次数比例
上海 0
浙江 0.62%
北京 0.62%
违规广告最少三个省区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三、减肥保健品广告违规内容分析
1、减肥保健食品广告违规分析
(1)未标明必须标注内容: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虽然此项违规仍然严重,但在整体趋势上还是存在以下变化:除产品名称、广告批准文号外,其余内容的违规率在持续下降。
(2)使用绝对性语言或承诺功效:
比较经常出现的绝对性语言有:“安全”、“不反弹”、“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减肥功效的多用“几小时、几天能达到什么效果、能减多少斤”的字样。
(3)使用专家和消费者名义和形象:
虽然《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该违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其中,消费者形象出现的频率要高于专家。
违规项目 违规比例
未标明必须标注内容 95.16%
使用绝对性语言或承诺功效 69.35%
使用专家和消费者名义和形象 67.34%
用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 5.65%
使用专业机构名义和形象 4.44%
夸大功效 4.03%
内容违规比例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2、药品广告违规分析
(1)未标明必须标注内容:
本次监测到的所有的减肥药品都没有标注药品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及“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忠告语。
(2)使用绝对性语言或承诺保证:
使用频度较高的绝对性语言为“安全”、“不(易)反弹”;使用的承诺保证多为对成功减肥天数和减去重量的的保证。
违规项目 违规比例
未标明必须标注内容 100%
使用绝对性语言或承诺疗效 43.48%
3、减肥化妆品广告违规分析
(1)使用绝对化语言或承诺功效:
例如,某产品承诺,白天“燃脂”,晚上“阻脂”,“不反弹”;
(2)用数据描述性能或功能、销量
例如,某化妆品称其产品减肥“速度超过传统减肥5倍,减肥效果提升高达12倍”、“一天一公分”。
(3)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
很多减肥化妆品并不能达到其在广告中宣传的效果。
(4)其他违规现象分析
很多减肥化妆品经常使用消费者的形象和名义,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工商部门在执行时并不统一,故本次暂不作统计。
违规项目 违规比例
使用绝对化语言或承诺功效 78.26%
用数据描述性能或功能、销量 52.17%
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 21.74%
其他现象违规图
数据来源:庶正康讯媒体监测数据库
4、其他减肥保健品
减肥器械、减肥保健用品的广告违规主要体现在夸大保健和治疗作用,违规扩大适宜人群等方面。
四、减肥保健品消费指导
虽然,减肥产品的广告违规仍然很严重,但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努力,假冒伪劣产品得到了根本治理,目前市场上的减肥保健食品、减肥药品、减肥化妆品大都是国家正式批准的产品,产品质量相对稳定。
但是,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常识,选择减肥产品时往往具有相当大的盲目性。
1、减肥保健食品的选择
(1)要选择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的保健食品。凡是不注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多为普通食品或三无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2)承诺“快速减肥”、“n日瘦身”的广告是不可信的。
(3)很多人都是抱着急功近利的想法来减肥,希望短时间内见效果,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减肥是一个长期过程,应当与饮食、运动等方式结合起来,而且,短期内迅速减肥非常不利于健康。
(4)要了解该产品减肥的机理,某些减肥保健食品会影响对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的吸收,应当针对性采取措施,避免对身体的不利影响。
2、减肥药品的选择
减肥药品在宣传时经常不注明药品批号等应该标注的内容,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认真查看说明书。一般来说,减肥药品的减肥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但是由于副作用的存在,选择减肥药品必须要在医生指导下才能服用。
某些减肥保健食品含有减肥药成分,在使用时也应咨询一下医生。
3、减肥化妆品的选择
严格来说,国家并没有批准任何“减肥”功效的化妆品,按照有关法规,此类化妆品归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中的“健美化妆品”,如健美霜等,通过在化妆品中添加中药提取物或其他成分,使产品具有助于保持人体形体美的效果。
因此,选购化妆品减肥只能作为辅助手段配合其他减肥方法才会生效,而不能作为主要方法。
此外,在选用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留意化妆品有无刺激气味,质地是否细腻,用后皮肤有无过敏反应;
(2)使用减肥化妆品,一般涂在腹部、臀部、大腿等脂肪层较厚处,要配合一定力度的按摩;
(3)如果使用一段时间后无明显减肥疗效,应停止使用。
4、减肥器械的选择
减肥器械减肥原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被动运动方式,比如脂肪运动机、甩脂机等;二是热效应,促进血液循环;三是通过穴位刺激,减少饥饿感,减轻饮食减少的不良反应。以前两种最为常见。需要注意的是:
(1) 器械减肥只能作为辅助减肥手段,短期塑身虽有一定效果,但很容易反复;
(2) 由于没有相关标准,器械的安全性缺乏保障,例如甩脂机已经出现多起人体伤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