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蟹脚痒。然而台湾“卫生署”关于部分大闸蟹含有禁用抗生素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致癌物质)的检测报告,一时引得舆论哗然,居民震惊,养殖单位愤怒,并引出种种所谓蹊跷 猜测。
近几年来,大闸蟹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品质风波,譬如重金属超标,土霉素、氯霉素残留量超标,直到本次出现“致癌嫌疑”。
现在每天上海人吃掉多少大闸蟹难以估计,但不会少于吃掉的小龙虾,小龙虾高峰时每天70吨。南至浙南,北至辽宁,上海蟹源异常复杂,远甚于小龙虾。大闸蟹还是苏、浙、皖、赣及上海郊区无数水产养殖户主要的收入来源。因而,针对连年发生的“大闸蟹风波”,有关部门和机构均会分头采取行动,大张声势地执法,以图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同时也替自身“洗”去执法力度欠足的嫌疑。
凡是大宗农副产品如水产品,依据国家《标准化法》,不但要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而且该标准还必须强制执行。类似于大闸蟹这等大宗水产品的国家标准长期缺席,很大程度上是部门分割“各管一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长期妨碍标准化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然后果。
标准的缺席,只是反映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之虚弱的一个方面。有了标准,实际监管的缺位、不到位和“非常态化”,则是“虚弱”的另一表现常态。举个例子,猪肉品质的监控是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前不久,仅上海一地,含瘦肉精的猪肉就“放倒”了数百位市民。假如监管部门对猪肉品质的依法检疫是常态化和一丝不苟的,来自浙江的瘦肉精猪肉怎能混入上海市民的菜篮子?
讲到监管“虚弱”,还包括不出事谁也不上心。再举一例,小龙虾的养殖消费量越来越大。然而面对部分消费者对小龙虾品质的疑虑,始终未闻有关机构对小龙虾品质作过执法监管的报道,也未闻有机构站出来对消费者解疑释惑。
包括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在内,一只大闸蟹在国内归六大部门管。如此管法能否管好大闸蟹之品质安全姑且不作讨论,关键的一条是,品质监管要以技术标准为依据。可时至今日,国内并无大闸蟹养殖的品质控制标准和成蟹检验标准。
没有品质控制标准,对大闸蟹就不可能真正做到源头和过程的品质控制。没有成蟹检验标准,各类检验机构就“不便”公布做了多少检验项目,为什么只做这些项目,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是,说大闸蟹的品质可以放心,不仅消费者疑虑难消,连检验机构也显底气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销量受挫,间接后果是大闸蟹的声誉连年贬值。食品安全因关乎民生而关乎政治———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所以,抓好食品安全就是讲政治,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尽管判断具体的食品安全涉及标准,涉及检测手段,涉及科学方法,亦即涉及许多外在的基础条件。不过,执法监管者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再举一例,前些年,与许多地方相似,上海市场上月饼的质量问题也很突出,可得益于执法监管者有作为,经过连续几年的外部监管和行业内部互相监督机制逐渐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开始在行业内发挥作用,渐渐形成了月饼产销之良性循环,上海月饼亦渐成市民放心月饼。
改变食品安全之虚弱现状,除了在上文所言各道“虚弱”环节施以固本之术外,还有一条也很重要———就是转变我们的观念,把海外市场对中国出口农副产品包括水产品的挑剔,视为内部质量控制、技术升级、改善监管的外部动力。
抛开买卖方对于检测标准、程序的争议,抛开某些媒体所谓“立场”的纠缠,如果我们能把海外市场的反馈作为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的动力,那么,本次“大闸蟹风波”非但不是坏事,可能还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