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岁幼儿吃果冻不幸被噎死,其父将果冻生产厂家——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正式立案。孩子的父亲要求喜之郎公司停止生产同一型号的凝胶型果冻,并呼吁,为避免悲剧重演,新实施的果冻国标还应进一步改良。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4月16日,袁波娃3岁的儿子袁佳豪在吃喜之郎果汁型凝胶果冻时,被果冻堵住呼吸道,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昨日,袁波娃向记者展示了袁佳豪食用的果冻外壳,该果冻内径达到3.7cm,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
袁波娃认为:果冻食用者多为儿童,被告作为专业厂家,并未在包装上详细标明安全食用方法,亦未配备安全食用的工具,这些不当行为是导致其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另外,尽管达到了国家新标准,但仍有儿童因吃果冻死亡,说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仍存在着缺陷。
袁波娃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喜之郎公司赔偿325000元;二是要求喜之郎公司停止生产同一型号的凝胶型果冻。袁波娃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以产品责任起诉广东喜之郎果冻有限公司。
湖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体年认为,袁波娃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如果树上的果子有毒,要么将树砍掉,要么就告诉大家远离这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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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口径限3.5厘米以上
10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开始实施。其中,杯型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厘米为新增的强制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