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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新法规实施 购买农产品先看清“身份”

   日期:2006-11-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44    
    11月1日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新法对农产品外包装标志以及质量检测等作了严格规定,市民可以此判断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

    转基因食品要注明新法规定,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标注,然后方可销售。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的标志、证明。农产品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必须按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强制执行。

    市场蔬菜挂“身份证”新法确立了农产品监测的内容,包括产品监测的区域、品种和数量、时间、产品抽样的地点和方法、监测的项目和执行标准、判定的依据和原则、承担的单位和组织方式、呈送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的格式、结果公告的时间和方式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市场开办者须在摊位或者专柜的显著位置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如实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合格证明以及自检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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