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合肥市自2003年开始,在全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通过评级,促进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在食品卫生方面规范化、标准化。今年一共有91家单位进行申报,最后有68家餐馆、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评审,获得A级称号。
同时,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复审检查中发现,45家去年获得A级称号的单位中有3家单位无法达标:合肥石磊饮食公司(隆岗大酒店)没有经过卫生部门审查,擅自对后堂进行较大改造,在不具备各专间的情况下进行加工;安徽省教育学院后勤物业中心餐饮服务部、安徽行政经管学院食堂承包经营后不重视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这3家原A级因不符合条件被降级。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规定,获得A级的单位,卫生部门对其简化监督,年均只检查2次;获得B级的对其进行常规监督;而被评为C级的单位,将被予以强化监督,将年均检查10次左右;被评为D级的单位,将不予卫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