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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警示语“十一”上酒瓶

   日期:2007-09-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36    

  本报讯(记者/王小海 实习生/李华炎)下月起到超市买酒,您就会从酒瓶上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酒警示语。昨日记者获悉,原计划于去年10月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因故延迟到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中国酒类商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如有的酒厂傍名牌,以“丑粮液”“五娘液”混淆“五粮液”等。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要求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内已标注劝酒警示语的酒类商品总共不到10个。该超市售货员告诉记者,从销售情况来看,在包装上标注了劝酒警示语并未对销量产生明显影响。大部分消费者对新规表示赞成,“在酒瓶上标注劝酒警示语非常人性化,能起到提示、告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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