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宣布,自2007年1月1日起,质检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查处工作。
这13类食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含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督促并帮助未获证但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获证;保障市场上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检查工作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先商品化高的生产加工企业、后商品化低的生产加工企业和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通知提出,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