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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日期:2007-01-3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3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的223批次产品中,不合格率高达34.5%。20余家乳饮料企业已经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已召回20000余箱不合格产品。
 
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甘氨酸在作为食品添加剂只允许在调味剂与豆奶中使用,且最高限量为每公斤1000毫克,但在含乳饮料中是不允许使用的。

甘氨酸,又叫做氨基乙酸,不是人体必需的氨基酸。甘氨酸有独特的甜味,能缓和酸、碱味,在增甜的同时能掩盖食品中糖精的苦味。但是如果人体摄入过多的甘氨酸,不仅不能被人体吸收利用,还会打破人体对氨基酸的吸收平衡,从而影响其他氨基酸的吸收,导致营养失衡而影响健康。因此,添加甘氨酸的含乳饮料,容易给青少年及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带来不利影响。而且大量的甘氨酸会分解转化为热能,从而增加肝脏负担。同时它分解产生的含氮化合物要通过尿液排出体外,还会增加肾脏负担。

但是由于添加了甘氨酸的含乳饮料在味道上和普通的含乳饮料没有太大差别,因此消费者很难分辨。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知名品牌比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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