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类“年货”食品进行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已发布。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5%。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该物质能引起头疼等症状。还有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个别产品乙酸乙酯、总酯等物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应首选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
黑名单:蚌埠市禹狄坊酒厂“金韵皖”金韵皖酒、亳州市金沙酒业有限公司“四星级金沙”金牌金沙王酒、安徽宿州华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夏宴”珍品华夏酒、桂林市七星和平酒厂散装大米酒、桂林市桂大酒厂散装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