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家万户团团圆圆闹元宵、吃汤圆的时候,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元宵、汤圆时,一定不要忽视商品质量。
从历年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散装元宵、汤圆的质量问题一直是投诉的热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元宵或汤圆中夹杂异物;保质期内食品变质;生产日期标注不全不清或无生产日期;散装销售的元宵或汤圆重量不足,标注的馅料与实际食用时的馅料不符;售货人员穿戴不规范,不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和卫生管理规范;散装元宵或汤圆不采取防尘材料遮盖,也没有禁止顾客触及的标识等。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每年的元旦、春节、元宵节相距不远,为了争得市场,一些不讲诚信的厂家,会生产出“早产”的元宵、汤圆,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了变质的元宵、汤圆。二是一些小作坊生产的散装元宵、汤圆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很难保证安全性。三是一些销售企业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没有完善的储存条件;对售货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散装销售的元宵、汤圆不设防尘、隔离设施,导致食品二次污染。
为此,大连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用元宵、汤圆时注意以下几点: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购买;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知名品牌;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尤其是看包装上是否有 “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购买散装元宵、汤圆时,要注意查看质价是否相符,颜色外观是否新鲜,切勿贪图便宜,价格过低的元宵、汤圆不要购买;购物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要注意留存物证,及时投诉,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