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广东将施行粮价应急预案 若突涨将实行最高限价

   日期:2007-07-3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27    


    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6月份,全国三种粮食综合销售价格为每50公斤79.7元,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8.4%。中新社发吴芒子摄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防止粮食价格过快上涨,广东将从8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粮食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记者了解到,该预案实行价格应急干预的粮食品种,在批发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在零售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标准粉和特制粉等。

    据介绍,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将由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5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且该状态持续15天以上;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10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以及《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规定的必须实行价格干预的其他情形。

    根据预案,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加工环节按加工方式分别实行加工利润率或经营差价率控制;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实行经营差价率控制;根据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参照历史最高价位和毗邻地区的价格水平,合理制定“粮食零售最高限价”。其中,实行“粮食零售最高限价”方式的,在粮食购进成本上涨过多,各环节顺加作价时零售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由各地对粮食加工或经营环节给予适当补贴。各地也要适时动用地方储备粮,以确保供应,平抑价格。

    此外,实行粮食零售最高限价方式的,在粮食购进成本上涨过多,各环节顺加作价时零售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地对粮食加工或经营环节给予适当补贴。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