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但与发达国家还相差甚远的中国版食品召回如今还只是以只言片语形式隐藏在相关法律中。而全国17.7万家食品企业当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了72%,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并遍布城乡各地。我们将期待怎样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召回制度?
“什么,召回?没听说过!我这些熏干、豆芽菜都没事!”
8月21日上午10点,朝阳区管庄附近一家集贸市场,经营一个摊位的赵老板像往常一样忙碌,他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出的未来将实行的食品召回制度露出一脸茫然。他手脚麻利地拿起白塑料袋为顾客装货,记者注意到他的食品露天摆放,并没有名称和质量安全标志。
像赵老板这样小作坊式,或者条件好一点的食品加工企业在全国并不是少数。也因为此,渐行渐近的食品召回制度似乎面临着食品安全源头难以追溯的尴尬。
食品召回制度呼之欲出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产品,予以更新、赔偿的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产品危害风险的制度。
尽管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但与美国等国家相差甚远的中国版食品召回如今还只是以只言片语形式隐藏在相关法律中。
在我国的《食品卫生法》有类似的召回制度的规定,既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责令公告收回”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2005年6月征求意见稿)第七十一条规定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是以汽车行业为试点。2004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确立了汽车召回制度并已取得一定实效,成功地召回了数批数量庞大的缺陷汽车。
全国性的食品召回制度俨然呼之欲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近日向媒体透露,全国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实行食品召回制度,现在正在深入研究和议定。
据了解,目前有些省份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并在必要时实施产品召回计划。
例如上海在2006年8月1日起就对“缺陷食品”实行召回制度。缺陷食品根据程度分级处理,一级缺陷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召回行动,每24小时报告召回进展情况。
另外,《中国产经新闻》记者8月21日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下称中国食协)获悉,该协会日前已在全行业正式启动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并为此成立了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食品企业评价试点工作。
“是否具备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此次食品安全指标评价的亮点内容之一。”中国食协常务副会长韩家增21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食品召回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10人以下企业数量巨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17日发表了《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称,中国政府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要求企业履行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出厂销售的法律义务;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
截至今年上半年,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90%以上。同时,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共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了1276张达不到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此之多许可证被撤销证明了目前食品行业中小型企业占多数的事实。
据统计,全国17.7万家食品企业当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了72%,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并遍布城乡各地。
“在食品企业中,龙头型的大企业比较少,多数是中小型企业,而食品从农田走上餐桌要经过很多环节,这对食品追溯体系提出了挑战。”韩家增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食品召回制度将对食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食品企业的质量管理、安全体系保障体系等等基础性的工作提出了根本要求。
他还认为,消费者将会更加懂得用脚投票,那些不能适应食品召回制度的小企业或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追溯之难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有对小企业是食品安全工作难点的表述。他近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尽管食品安全状况在不断改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就是一些生产条件差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生产的产品不稳定,有些产品不合格。小企业是重点、难点、焦点。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中等以上企业都有一套体系,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超市等销售地点,都能找到食品的源头、甚至原材料的生产企业。但是,不少小型企业还没有建立这套体系。因此,这对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全球统一标志系统(GS1系统)对食品进行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工作。中国食协正和中国编码中心共同开发这个技术,并已在企业中进行试点。
“食品溯源制度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没有完善的、顺畅的溯源条件,食品召回制度也只是一句空话。”一业内人士认为,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从加工源头上确保不合格食品不能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假力度,提高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