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研讨会在山东青岛召开。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和来自广东省、山东省等省市质检系统法规处负责人共同就质检系统贯彻实施《特别规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据介绍,《特别规定》以严格责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强化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确保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各级质检系统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此次研讨会将各地学习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初步形成了指导性实施意见,及时细化了相关条款,提高了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