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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葡萄酒或“远走高飞” 高盈利却低价卖

   日期:2012-01-19     来源:经济导报    浏览:114    

  16日,记者从青岛产权交易所获悉,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华东”)的两大股东之一的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饮料”)将出售公司31%股权,出让价格为9487.37万元。

  “盈利奶牛”低价出让

  “公司的股权要转让?从来没有听说过。”17日,青岛华东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听到这一消息时诧异地说,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好,没听说过股权要变更的消息。

  记者查阅青岛华东的股权结构发现,香港隆利持有69%的股权,青岛饮料持有公司31%的股权。

  资料显示,青岛华东2010年营业收入为2.21亿元,营业利润高达1.2亿元。在资产方面,该公司2010年财报显示,其总资产约为2.53亿元,在扣除4795.26万元的负债后,其所有者权益高达2.05亿元。

  评估机构给出的数据更让人对青岛华东刮目相看:截至2011年6月30日,青岛华东的评估价值约为3.06亿元,评估溢价率高达50%。

  据了解,青岛华东成立于1985年,是青岛市最早的外商投资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中外合资葡萄酒企业。历史上,华东葡萄酒品质出众,多次在国际、国内的葡萄酒大赛中斩获大奖。但是,到了1999年,公司资不抵债,外商提出撤资。

  此后,青岛饮料接管了青岛华东的经营,经过多年摸爬滚打,终于重新占领市场。但是,这样一家优质企业,青岛饮料为何以低价出手?

  香港隆利有优先受让权

  “青岛华东的挂牌是经过青岛市国资委批准的,属于公开挂牌,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参与竞价。”17日,青岛产权交易所负责该项目的刘先生告诉记者。

  在意向受让方条件一栏,记者看到了几近苛刻的条件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身直接从事葡萄酿酒生产经营,拥有直接从事葡萄酿酒生产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当具有最近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续从事葡萄酿酒生产经营的经验;意向受让方应一次性付款等。

  尽管受让条件要求颇严,但看似苛刻的条件似乎给某些企业留了“空子”。受让条件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强调该范围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而香港隆利无疑较为符合。

  值得关注的是,挂牌公告显示,“标的企业现有股东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此,刘先生解释说,通过竞价,如果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香港隆利将拥有优先受让权。

  青岛饮料为何更改战略?

  对于青岛饮料转让股权的初衷,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但其多位工作人员均表示“自己不了解”,并称对此事较为熟悉的相关领导已经外出,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

  记者了解到,2006年初,青岛市政府按照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组建了青岛饮料,列市直属企业管理,由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而根据青岛市的最新调整,青岛饮料目前下辖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岛华东、华东·骑士酒堡(蓬莱)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

  此外,记者获得的一份2011年公司资料显示,青岛饮料一直将“华东葡萄酒和崂山矿泉水为龙头”,专注于“水”和“酒”两大核心业务。

  可是仅仅几个月的时间,青岛饮料就决定出售青岛华东股权。采访中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这可能是上级领导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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