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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从四方面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

   日期:2007-09-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39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十四日上午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工商系统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从四方面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首先,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月饼质量监测,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退市月饼的跟踪监管,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

    其次,突出加强对猪肉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普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充分利用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强化对加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等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经销病死禽畜肉、高温猪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猪肉等重点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第三,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重点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

    最后,加强对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特别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罚,进一步促进和完善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的自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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