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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水果等不允许携带入境

   日期:2007-09-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11    

    2007年9月27日15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俞太尉和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总工程师吴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问,有时出国回来带一些国外的水果、小动物、或植物种子回家自己用,这种情况是否允许?

    俞太尉说,不管用处如何,不允许携带。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引进的话,要特许审批,有非常严格的限定条件。从检验检疫角度来说,我们现在有比较完善的准入制度,主要包括几方面:第一,是风险分析。这个产品要向中国出口,我们会根据这个国家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认为风险太大,那这个品种我们是不允许入境的。第二,如果允许入境以后,除了政府间的协定以外,还有部门间很多的规范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议定书,来规范向中国出口这个产品必须达到什么要求、符合什么条件。第三,审批。审批有两种,一个是物种审批。另一个是检疫审批。认为这个品种是有益的品种,但还要经过检疫审批。有两关的审批,来把握审批关。审批都可以进来了,我们还要派人到境外去实施预检,符合我们要求了才能够进来。

    俞太尉介绍,我们在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35个直属的检验检疫局,还在近700个口岸设立了分支机构,我们总共有3万人在入境口岸把关。先报检再报关。如果是不允许进口的产品,那就通不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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