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家标准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标准制修订工作。
国家标准委要求,有关行业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对本行业归口的国家标准进行认真分析,摸清相关国家标准情况,对急需修订和新制定的国家标准项目要抓紧申请立项;各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对某些相关国家标准中存在的不适应、水平偏低等问题,抓紧提出制修订项目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涉及食品、消费品安全及其检测方法的地方标准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及时组织制修订急需的地方标准项目。
根据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及其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现状及制修订项目计划应于11月15日前报国家标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