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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干预食用油涨价 告诫企业不得相互串通

   日期:2007-11-0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68    

    针对近来社会各方面对食用植物油价格过快上涨反映强烈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大型油脂企业要增加食用植物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将提价幅度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不得频繁提价。发改委同时郑重告诫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进行必要干预。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5日上午约请了部分大型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了解近期油脂行业生产经营状况。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原料价格持续上升,油脂加工企业成本增支压力较大,适当提高产品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目前市场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企业应当尽可能稳定自己的产品价格,适当让利于民。

    发改委要求油脂企业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特别是努力增加小包装成品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不得采取抬价收购、囤积原料、控制货源、限制产量、限制供应等任何方式减少市场供应,人为制造紧张气氛。另一方面要加强成本控制,尽可能多地消化原料涨价增支因素;成本增加较多、需要提高产品价格时,要将提价幅度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且不得频繁提高价格。

    行业协会对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劝诫,对不听劝阻的企业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要提请政府调查处理。

    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决打击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进行必要干预。

    对企业依法制定、调整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发改委表示支持,同时也支持合法有序的价格竞争。但是发改委昨天同样发出郑重告诫: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万-30万元、2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2%。其中,油脂价格上涨了34.5%,这一涨幅仅低于肉禽及其制品的43%。另有统计显示,山东生产商压榨一级花生油的报价已从4月时每吨1.4万元提至1.8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超市里,5公斤装的某品牌色拉油已经从去年年初的35元一桶涨到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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