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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广州野味市场:从SARS果子狸到"红烧果子狸"

   日期:2007-11-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67    

 
一钻进老王(化名)的小面包车,浓烈的腥臊味扑鼻而来。

    这是辆专运野味的车,奔忙于酒楼与野味市场之间,老王是司机。记者以酒店老板的身份,通过数层关系找到老王,并取得他的信任。11月1日,他问记者:“要买果子狸还是穿山甲?我带你去。”

    广州秋凉,新一轮食野味进补热潮到来。

    面包车很快驶上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昔日闻名全国的野味集散地之一。可老王调转车头,直奔南海方向。

    “广州的野味市场抓得差不多了,换地方!”

    车过浔峰洲收费站,左拐,出现一个在建高层楼盘。再往前,“庆丰食品城”的招牌金光闪闪。老王说,到了。

    庆丰食品城实为野味档。此地归南海黄岐管辖,处于广州白云、荔湾、佛山南海交界。老王说:“开业才一两个月,档主几乎全是从增槎路搬来。这个地方‘三难管’,除了我们搞这行的,没有几个人清楚。”

    记者先后六入该市场,暗访所见,触目惊心。

    食品城里的“野生动物园”兽类档九成以上有果子狸出售

    仓库藏匿大量受保护野生动物凌晨交易高峰时市场熙熙攘攘

    食品城共有200来家档口。兽类档超过30家,九成以上有果子狸出售。

    一家档口前,摆放着7只铁笼,分别装着7只果子狸。一个年轻店员为换笼装运,用木棍驱赶着它们,使之发出刺耳的尖叫声。生意不错,老板懒得主动兜售。记者在旁静候一刻钟后,他才问:“老细(老板),要不要果狸啊?”

    对于这种被视作SARS病毒载体的动物,市场内并没有人对其买卖感到吃惊。“说它引起非典,谁信?吃了它,保证没事;不吃它,反而有事。”一位老板半嘲讽地大声说。

    上了一定保护级别的野生动物则隐匿得较好。一位王姓老板见记者对穿山甲有兴趣,赶紧派发名片:“要穿山甲的话,提前一两天电话预订,400块一斤。”

    禽类区里,一位女老板把记者让进里间,指着几只鸟神秘地说:“这是野生大雁,便宜给你,500块一只。”另一档口,记者还发现一只体态优雅的白鹭。

    “禾花雀,冻夜尤”的红字显眼地出现在泡沫招牌上。一只箭猪嘶叫着,剧烈抖动尾部,被扯下零星几根带血的箭毛。野猪躺在比身体大不了多少的铁笼内喘气,银黑狐、水貂则安静地转着圈。色彩斑斓的蛇,盘在细密的网兜里吐信。

    记者粗略数了数,摆出待售的野生动物包括:野猪、箭猪、梅花鹿、黄猄、银狐、狗狸、白面狸、果子狸、灵猫、水貂、野兔、芒鼠、鼯鼠、水鸡、雪鸡、斑鸠、鹧鸪、鸬鹚、青头鸭、禾花雀、水律蛇、乌砂蛇、大王蛇、过山峰蛇、眼镜蛇、榕蛇、洞庭湖野生水鱼……

    这几乎就是一座野生动物园的物种清单。

    记者事后向省林业局核实,上述动物大多数为受保护野生动物。像箭猪、斑鸠、禾花雀等,属省级保护动物,其他的大多属“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可市场内,记者并未发现任何一家档口挂有经营许可证。

    庆丰食品城招商部解释说:“到时由市场统一办证经营。”而此说遭到省林业局的批驳:“不能一证多用!况且,市场只是物业出租者,怎么有资格办证?”

    市场后排是宰杀档,异味熏天,苍蝇乱飞。工人们熟练地为兽类割喉、剥皮;用热水为禽类烫毛,并开膛破肚。虽然多数顾客会把野味运回酒店宰杀,但这里的生意并不坏。 #p#分页标题#e#

    据记者连日观察,市场交易最活跃的时间段为早晨6时至8时。彼时,市场内停车超过百部,场外马路上的车更多。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兽类要搬运、装笼、过秤;买蛇者要把蛇从头至尾捋一遍,以挤出多余水分;买甲鱼,则要细心观察其背部颜色,判断是否野生。据老王介绍,为配合早市,货物发往市场的时间大多为晚上10时之后。市场一天至少销出上万只野生动物。

    市场井然有序,治安员头戴钢盔、身穿迷彩服,四下巡逻。市场悬挂显眼标语:“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大家行动起来吧,为保护行动而战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说归说,做归做。哈哈!”老王把标语念了一遍,忍不住笑出声。

    果子狸,哪里来哪里去?可疑野生动物通过托运交货

    托运企业把关不严存在漏洞

    吃果子狸店内不乏公务用车

    从2004年1月份以来,我省一直禁止果子狸的饲养、销售、贩卖、宰杀、食用。省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我们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奖金是1000元。”

    庆丰食品城的果子狸来自哪里?

    这是个敏感问题,多数老板并不作答,极少数人为促销才透露“来自外省”,“有江西于都的”。

    记者试着追查果子狸货源。

    11月2日,一辆车牌号为粤A6T4××的深蓝色“东南”面包车,在市场卸下几笼果子狸后,迅速撤离。记者的采访车马上跟上去,上金沙洲大桥、经内环路,一路紧追。

    终点竟是广州火车站行包托运处!

    没有提货单,采访车辆无法进入。记者通过其他渠道来到托运提货处,静候一个多小时。一辆客车到达不久,一笼笼狸类动物最终被推出,并在5分钟之内装上面包车。司机现场给了穿蓝色制服的托运工几张钱。

    另外,记者还发现一辆5吨位的大型货车也在装运小野生动物。

    经向托运工打听,刚刚的小动物托运时被称作“鲜货”。装运时,笼子用泡膜隔开,打孔透气。

    记者问:这批货发自哪里?托运工答:发自湖南,随河南至广州的客车托运,早上4时、5时一班,晚上12时左右一班。

    果子狸能否随客车托运?

    记者在网上找到上百家托运公司的电话。随机拨打了3家,对方均表示,只要有动物养殖证,就可随客车托运,数目可以是1000只或更多。托运费按重量计价,从长沙至广州,每公斤八九毛钱。

    托运公司均对业务很急切,并催记者:“有货赶紧运来。”

    不唯铁路,公路也如此,条件同样只是出示动物养殖证。

    在庆丰食品城,记者发现一些挂有湘、赣、桂牌照的运货车。有档主说“蛇是海南的”,也有档主说“穿山甲来自外国”。

    老王当年的运输经历也证明了这种“安全性”。老王的感觉是“一点都不难”,“交警一般不会随便检查你车上装了什么。”

    在庆丰食品城中转后,这些果子狸将“客死”在哪些人的餐盘?

    据记者观察,购货车绝大多数来自省内,有茂名、肇庆、佛山、广州等地车牌,其中尤以广州居多。 #p#分页标题#e#

    11月5日,一辆车牌号为粤A4J×××的小面包车载着一笼果子狸离去。记者的采访车紧随其后,两个小时后,来到广汕一路的××酒家。记者上楼点菜,一位领班热情推荐每斤168元的野味“七径狸”——果子狸们或许不知道,它们会以这么一个无可考据的别名,做生命最后的告别。该酒店在附近颇为高档,开车前来吃饭的客人不少。

    停车场内,记者发现了公务用车。

    酒楼购货者十分谨慎。记者还跟踪过一部广州牌的购买野味车,但司机似有所觉察,在广州市区兜圈之后,驶上前往韶关的高速公路。

    从果子狸到一道菜

    作案团伙有组织有分工有协作

    这种狡猾,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经常领略。

    “这是一场任重道远的战斗。”省林业局一位官员谈起监管,感叹道。

    省林业部门对广州酒楼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经营、食用野味者正在变少,有酒楼已由“蛇王×”改名为“烧鹅×”,广从公路旁的野味店也纷纷改为经营农家菜。

    但监管工作依然不能放松。

    10月11日,省森林公安局通报,省林业部门在今年集中打击非法贩运销售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中,共收缴各类野生动物2万多只,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000多只,而“案件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明显”。

    “犯罪分子运输、销售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以前多为公路运输,现在水运、空运、陆运的都有。除了空运,犯罪团伙都是自备交通工具进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消费市场呈现扩大化趋势。非法交易从市郊向市内转移,从低档餐馆向星级酒楼转移”。

    这是省森林公安局对新近案情的分析。从这份分析中,我们可以窥见广东非法贩运销售野生动物团伙的全貌。

    “涉案人数多,购、运、销一条龙运作。他们分工明确、成员固定,往往互相带有血缘或者地缘关系,已经形成有组织、有分工、有协调的犯罪团伙。货源来源呈多元化趋势,以前野生动物的来源相对单一,现在省内外、境内外都有。”

    来自一线的侦查信息则反映:“在不断的较量中,犯罪经验正在升级。”

    “在酒店,没有熟人介绍一般吃不到野生保护动物。点菜时也用隐名,穿山甲被称为大水鱼,娃娃鱼被称为大田鸡,猫头鹰则被称为大鸟。这样,既保证了野味店的隐蔽,也保证了店主的资源。即使店子被查,随便换一个地方,顾客都可以随时光顾。”

    “野味尽量不放在店里,找个小地方藏起来。抓到货没关系,人不能被抓。加工点一般不在自家厨房,而是在附近租个小房间,或以仓库作地下厨房。客人下单后现做。不是碰到有背景的人或者熟客,一般不会送货上门。”

    “他们一般不经营高风险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就保证了万一被查处时,处罚够不上犯罪,只能罚款而已。”

    无数只果子狸就是这样,在专业、细致的运作中,从一种动物变成一道道“红烧果子狸”的。

    当诡秘的交易流程为打击增加难度时,一些客观因素也在制约打击力度。

    “对于运输检验,现实决定只能抽检。我们又不能扮食客直接进酒楼,以‘钓鱼’的方式查货。”省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说,“因为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p#分页标题#e#

    果子狸的“经济学”和“生物学”

    受保护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和被忽视的常识

    “果子狸经济学”

    其实,野生动物并非不能卖,但不是什么都能卖、谁都能卖,更不是“大家行动起来”卖。

    2003年7月,国家林业局就公布了允许经营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名单。不过,经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须由国家林业局审批;经营国家二级、省级保护动物,须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是“三有”野生动物,则须由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在庆丰食品城,林业主管部门并没有批准任何一家档口经营野生动物。不久前,有人举报其中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事,我们查过,并对违法者作了处理。”省林业部门表示。

    “目前,对于市场内的群体性违规经营,我们下一步将有所动作。”

    明知违法生意不长久,但在暴利驱使下,利益链条的每一环都在作最后一博。

    链条最前端是养殖者。一位养过果子狸的曾先生说:“它易养易活,如果市场有需要,每斤卖二三十元都有赚头。”可果子狸一运到市场档口,价格转眼变成每斤55元至70元。链条的后端是酒楼,果子狸经加工,一斤则可卖到150元至500元的高价。

    与果子狸一样,各类野味的增值率都高得惊人,产、供、销各环节暴利可观。

    近年来,广州警方对增槎路的野味市场频出重拳,非法经营得到明显遏制。但庞大的利益链从未停止过转动。因此,相距不远、但位于南海的庆丰食品城便成为非法经营者第二次置业的首选。

    阵地转移开始,第一期200来个档位迅速被占满。

    第二期拟建摊位200个。当记者前往庆丰食品城咨询“预订摊位”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问得太晚。预订的已有四五百人呐。”

    庆丰食品城本身正是利益链上的一环。据老王介绍,这里原来做食品批发。现在,经营转型让它的招商火了起来。为扩大生意,今年它曾一次性招聘10名招商工作人员。

    围绕着野味市场,不唯利益链,还存在一个庞大的灰色经济网络。而反过来,这个网络在某种程度上也维持着非法野味经营的运转。

    如同野味运输带动运输业一样,酒楼的野味销售可带动其他食品的消费。一位从事餐饮的老板感慨:“在广东,酒店不做野味不行,不做就等于自我丧失竞争力。酒都卖不动。”

    庆丰食品城开业以来,相关产业的带旺有目共睹。市场内,有专营兽笼、夹钳、竹筐、屠宰工具的店面;还有一家巨型招牌的蛇酒店。周边,小卖部、粥城、沙县小吃、桌球店、美发中心、专业维修手机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一路之隔是陈溪新村,单房的月租已从3个月前的170元涨至220元。村中甚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专业房屋中介。

    “村里没有一房一厅可租了。我们手头的单间房也只剩下最后三间。”一名中介员工告诉记者。

    带着野味油腻的愚昧

    这一切的人声鼎沸欣欣向荣,让人惊叹于人类的遗忘能力。

    只用三四年的时间,这些人就忘了SARS肆虐时期的满街萧瑟,忘了“全民口罩”的恐慌,忘了“全面禁口”的谨慎,更忘了人类SARS冠状病毒动物源性的主凶就是果子狸,只剩下“吃了保证没事,不吃反而有事”的大无畏。 #p#分页标题#e#

    连生命的威胁都不能让他们口下留情,“人与自然共存”的召唤只能被付诸“哈哈”。

    “吃果子狸这些野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没尝过穿山甲被认为没见识,吃过反感自豪,并以此炫耀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这绝对是一种异化、倒退的文化心理。”省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在专家看来,这种嘴角带着果子狸、穿山甲油腻的食客,他们洋洋得意实在是一种愚昧。

    “吃啥补啥?没那么回事,”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雷红涛博士说:“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野生动物的营养成份优于家养动物。相反,野生动物因为缺少防疫过程,存在较多的寄生虫、病毒,其安全性不如家养动物。”

    “真是搞不懂,居然有人喜欢吃巨蜥、穿山甲这些东西。”省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办的主任廖庆祥说。

    “巨蜥以腐肉为生,脏!每条身上有上百条寄生虫。而扒开穿山甲的皮,就会发现不少虫蛹,很恶心!”说到这,廖庆祥都不禁猛摇头。

    他还提到:“野生动物与人的共患病有100多种。这些病毒、寄生虫存在于动物的肌肉、血液里,蒸不熟煮不烂。贩子为了增加活体重量,会灌石灰粉、滑石粉、铁砂,食用这些对人体有害。”

    “运输过程中,野生动物往往还被注入安眠药或麻醉剂,以防止被人识破。因此,其内部还可能有很强的毒性物质!”

    钟南山院士也曾警告:“野生动物病毒传染的危险性很高。虽然表面上看,SARS已经离开我们,但不排除有隐性危险,故绝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放开胃口去吃果子狸。”

    事实上,经历SARS后,广东省2003年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受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各级林业部门也不断加大宣传,与执法双管齐下。

    其实,吃违禁野味是可以“吃出”罪来的。广之洲律师事务所的金承炼律师就表示:“我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禁止非法加工、食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也就是说,食用者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省林业部门提供的案例中,广州番禺“有人因吃穿山甲被罚5000元”。

    吃违禁野味的另一桩“罪”是滋生腐败。

    “在陋习的潜流之下,食野味还极可能演变成腐败、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吃野味的人中有一些特权人士,但很少自己埋单,或者用公款,或者由求他们办事者掏钱。”知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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