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熏煮香肠、火腿产品的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此次抽查对产品的亚硝酸盐、淀粉、菌落总数、胭脂红、铅、镉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等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个别产品淀粉、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个别产品防腐剂超标。
其中,辽宁锦州市凯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隆牌盐水火腿菌落总数和苯甲酸两个项目不合格。苯甲酸是防腐剂,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肉类制品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辽宁锦州市三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田牌哈红肠蛋白质、淀粉含量不合格,标签不规范。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