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省物价局昨日对《广东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申报、备案办法等作详细规定。同时启动实施“一日一报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根据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各地要密切监测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鸡蛋、乳品以及液化石油气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对全省21个市的猪肉及其制品、牛肉、羊肉、鸡肉、鸡蛋、食用油、大米、面粉、方便面、液化石油气等商品零售价格实行“一日一报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对替代性、关联性较高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及时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
同时,加强市场价格预警。各地保证价格预警电话24小时开通,密切跟踪市场苗头性、倾向性、关联性价格问题,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上报;密切跟踪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加强了市场调查与巡查,分工负责,派专人跟踪每个列管企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干预措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