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师傅系列无烟锅被央视曝光后,因销售受到影响,多家“胡师傅”经销商将胡师傅锅的总代理北京台标国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今天(30日)上午,海淀法院对19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但由于原告都在外地,临近年根不好买票,所以原告方无一人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宣判,多半经销商要求解除合同办理退货的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
2007年3月,胡师傅系列无烟锅被曝出虚假宣传后,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大批退货现象。部分经销商遭到消费者的投诉,进而被商场封货,并被工商部门扣押货物。部分经销商认为,该锅不符合质量约定,达不到宣称的“绝对无油烟,绝对不粘锅”承诺,因此起诉要求履行“无效退款”的售后保证义务,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货款。
台标公司辩称,胡师傅系列无烟锅被媒体曝光后,公司配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抽取样品送交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认定,送检的无烟锅符合国家标准。台标公司认为,胡师傅无烟锅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不同意经销商的起诉。
海淀法院查明,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送检的胡师傅锅样品,经检测合格后,台标公司未能进行与之前的宣传规模同等强度的广告宣传,使得各地经销商仍无法恢复销售。2007年9月,胡师傅锅品牌为时几秒钟的广告重新开始在央视播出,但却没有了以前广告中所宣传的“绝对无油烟、绝对不粘锅”的内容,广告时间及宣传力度均无法与被曝光前相比。由于“胡师傅”不粘锅系列产品的销售市场萎缩,作为二级分销商的原告无法实现得到利润的合同目的,因此法院对经销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经销商可向台标公司办理退货。因此,海淀法院支持了12起案件的原告。
另有7起案件因经销商未提交库存产品数量的证据,或提交经过自己变造的公证书,或与台标公司之间的经销期限已经届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