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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流通:疏密之间的监管

   日期:2007-08-1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44    


  “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而且立法太多,非但不能增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反而损害其威信,也为操纵者提供了更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本刊记者指出当前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所在

  ★ 本刊记者/赵磊

  最近两个月来,在北京呷哺呷哺吃火锅的客人,都能够注意到,在他面前的菜单上,有类似这样一句话:本店已引进农药残毒检测仪,对本店菜品进行检测,请放心食用。

  两个月前,北京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公司花费1.8万元,购入了一台RP410型全自动农药残毒检测仪。从那以后,在这家台湾独资的吧台式涮锅连锁店中,消费者均通过菜单上的那句标注语,被告知可以吃到经过农残检测合格的蔬菜。

  呷哺呷哺连锁的企业研发中心一位赵姓主任对记者说:“之前,顾客对菜品残留的农药是否放心,只能凭感官,看一看、闻一闻,而现在我们可以为顾客提供检验取得的科学数据。”

  如今,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在京郊有自己的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由菜农按照农业、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农产品种收标准以及公司要求,直接从田地送至配送中心。每天,这些蔬菜都会在这里,按照固定程序分别经受农残检测仪从叶菜到茎菜表皮的抽样、过滤、检查。

  漏洞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中国农业部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准入管理的模式。目前,大连、西安、郑州等城市已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从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进货查验、检测与报告、不合格产品处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在7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中国从2001年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蔬菜、水果一直是无公害食品行动中监管的重点。农业部对37个大中城市蔬菜、水果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一直在94%以上。

  “最近我们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的抽查结果,蔬菜、水果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2%、98.7%,分别比2003年提高9.8、7.7个百分点。农业部门从1988年开始规划,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建立了323个国家级和部级质检中心,同时省地县建立了1700多个质检机构。现在这个体系承担着整个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例行监督抽查工作,应该说能力和水平是不断提升的。” 张玉香谈到。

  但像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店这样能够主动对食品原料进行科学检查的企业,在国内还仅仅是“新生事物”。

  今年3月6日,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王磊在商务部网站上撰文指出:中国“食品流通秩序还比较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多达300余万家,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条件较差,一些餐饮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几乎所有的餐饮部门都不会对食品原料进行科学检查,缺乏对疾病预防的控制措施。”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则对记者谈道,“我们不应该只关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而应该花费更大精力用于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很多人说过,更重要的是那么多农民生产环节的管理,菜市场和小餐馆的管理被忽略了。”

  他认为,按照中国人的讲究美食、讲究鲜活的饮食习惯,普通老百姓每天吃的东西中工厂的制成品并不多,大部分老百姓的餐桌都来自于菜市场之类的供应。

  因此,“我们应当花费更大精力用于这些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他建议说。

  法规

  在商务部每年发布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中,曾显示中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上市食品超标问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等等。

  从去年以来,国家质检、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实施了部分食品新标准,重新修订了一些食品新规定,针对流通领域的安全问题新出台规定有: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2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回收食品不能“再回炉”加工,也不能再作为生产原材料来生产加工食品;

  去年12月20日,商务部正式颁布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从今年1月1日起,茶叶、酱油、啤酒等13类食品,贴有QS质量安全标识才可上市流通。国家质检总局还计划在年内将所有种类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

  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则规定了购销台账制度,要求商家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新办法还规定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于今年8月底,实施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

  商务部方面,该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不久前对媒体表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07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年内出台。此外,商务部也在抓紧制定储备肉、储备糖内贸标准化等方面的部分规章,将于年内陆续出台。

  标准

  除了增加法律法规弥补食品安全的漏洞,在食品标准制定方面,对流通领域的一些规范近年来也在逐渐完善。

  6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其中,包括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等。

  他表示,今后国家相关部门将以农产品、加工食品卫生和质量为重点,加快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过程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首部对食品馅料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预计也将在年内正式出台。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负责人曹德胜对本刊介绍说,“有相当一部分标准是由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包括肉制品、糕点、月饼、速冻米面食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豆制品等等。”曹德胜说。

  据介绍,中国商业联合会从03年开始就陆续修订这些食品标准,除了要求食品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还制定包括重金属指标在内的标准对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其次是要与国际标准靠拢。

  比如ISO质量认证,和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等国际上通行的标准。针对一些特殊的产品,也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制定科学的标准,“只要是在市场中流动的商品,就应该有统一的标准。我们的工作就是为这些食品安全生产和销售创造一个基础条件。”曹对记者说。

  他认为,如果按照标准执行,是不应该出现问题的。“这些已经出台的标准,都针对规模化生产的市场,在生产和销售中如果严格执行,可以100%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但对于一些偏僻、零星的生产企业影响就相对要小。”

  针对这些新办法,人们的确更加担心其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走样,因为政策是否能够贯彻到底还在于基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而且,立法太多,非但不能增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反而损害其威信,也为操纵者提供了更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

  比如,在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中规定,所有散装的速冻饺子、肉包等不能在超市出现。但在记者的实地采访中却发现,即使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人们仍可以发现一些超市有这些散装食品。

  “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个时间差和地区差的问题,这个公众也应该理解。” 曹德胜如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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