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商务部:7月1日起散装冷冻水饺等不得销售

   日期:2007-05-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42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17日对记者说,根据商务部最新修订发布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从7月1日起,目前在超市公开出售的散装冷冻水饺、汤圆等将不得销售。

 据介绍,修订前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实施已近9年。在这期间,我国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人们消费水准也不断提升。标准的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行业发展要求以及人们新的消费安全需求。

 新标准《速冻面米食品》(SB/T10412-2007)在强调加工原料品质的同时,还明确表述“速冻面米食品”的“速冻”含义,即:“使产品迅速通过其最大冰晶区域,当平均温度达到-18℃时,冻结方告完成的冻结方法”。即速冻食品在强冷环境下,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迅速降到-18℃以下,从而有效保持食品天然的色泽、风味及营养成分。新标准还在理化项目和指标、检验方法、标签与标志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调整。

 为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速冻面米食品的品质,新标准条文明确列出了“不经分装的产品,不得销售”的要求,力求减少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从而保证速冻面米食品流通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新标准条文规定了“召回”的要求,即凡属“不合格产品”均应下架,并应由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共同将产品召回处理。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标准实施后,执法部门将根据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商务部门也将依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