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野物葬身广东人腹 千年陋习为何屡教不改
“大概要来多少位客人呢?需要地龙几斤?最近地龙的货源比较紧张,不过请放心,我们酒店的货绝对能够保证。做法还是照旧吗?地龙骨和茯苓一起煲汤、肉红烧、胆用冰糖炖、地龙血炒饭……”
腥臊味引出野生动物走私第一案
5400多只一米多长、平均重量三公斤的巨蜥堆在一起,是什么样子?
且不说它们蛇一样的皮肤,以及附着于身的无数寄生虫,单单是这种腐食冷血动物身上的味道,就足以让几十米外的人作呕。2007年5月22日中午,这种浓烈的腥臭味从广东青洲岛附近海面一艘木船上飘来。怪味引起当地渔民的怀疑,他们报了警。
广东历史上最大的野生动物走私案由此撕开。阳江边防部队和警方快速出动,驾驶摩托艇前往查缉。在这只没有人的船上,满载各类野生动物活体数千只,其中有大量巨蜥,均已奄奄一息。如果发现稍晚,它们将因长时间曝晒全部死亡。
当日凌晨,阳江警方已破获了一起走私巨蜥大案。尽管犯罪嫌疑人目前尚未归案,但有警方人士认为,两案件或许并不孤立。
南方周末记者从阳江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获悉,两案件共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5400多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30只,以及马来闭壳龟、缅甸棱龟、锯缘摄龟共3000多只,还有部分熊掌。此案涉及野生动物数量之多,在国内也极为罕见,引起了公安部和广东省高层重视。此前,广东侦破的最大的走私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案,涉及的巨蜥为1700多条。
这些野生动物产自东南亚。在被遗弃的这艘木船上,警方发现了一张包裹熊掌的《南洋商报》——它在新加坡和 马来西亚都有出版。
“野生动物走私,已成为继军火、毒品之后的第三大走私贸易。”一位犯罪学专家称。
据阳江野生动物保护办负责人分析:这些巨蜥的目的地是广州——一个“食野成风”的大都市。
记者暗访交易市场:神秘流程难有破绽
广州,白云区增槎路。广州警方称,这里是中国最大的野生动物集散地之一,包括彼此相距不足150米的3个窝点:三一食品市场——前身是槎头禽畜动物批发市场;华南综合楼——其前身是华南鸟类交易市场,SARS后曾被强行关闭;以及东旺冻品批发市场。
“今天到了不少货,箭猪、山猪、穿山甲、巨蜥……天上飞的,地上爬的,你要什么有什么。”5月23日晚,在三一市场的一个小摊,摊主对自称酒楼采购的南方周末记者热情介绍。
果子狸就在他脚下的两个笼子里乱蹿。“现在要68块一斤,吃的人很多。”他得意地说。这让记者大吃一惊,在广东,这种动物已被列入与SARS有关的高危物种,严禁出售。而国家保护动物——诸如雕、巨蜥,藏在附近的出租屋或仓库里。如果需要,打一个电话货就送到。
市场里的人白天大都懒懒散散,靠在躺椅上昏昏欲睡。而当黑夜为他们披上保护色时,人流车流开始不断。有人将“货”从车上运下来,死去的野鸟、野兽随便丢弃在路边,或遗弃在市场里的地上。昏暗的灯光下,贩子熟练地割断黄猄的喉咙,剥下了它的皮;许多水鸟被迅速拔掉了羽毛,开膛破肚;大量的蛇皮就像带子一样成捆地挂在架子上,蛇的生殖器官被割下来晒干——它被认为可以提高性欲……另一些不法商贩开始给穿山甲灌木薯粉,或将盐水、葡萄糖等注入动物体内,以增加体重。穿山甲能灌1斤木薯粉,可以多赚600元,但这个可怜动物便存活不了多久。
混合着动物粪便的恶臭,弥漫在封闭的市场中。有的动物已经被碾压成了饼状,这是卖甘蔗和西瓜的推车小贩的杰作。
而在市场里,许多人都是同乡、同族,外人几乎无法藏身。如果有陌生人贸然穿行其间,不时会被投以警惕和凶狠的目光。“我们去执法时,刚进大门,一大帮人就呼啦啦地涌过来,砖头飕飕地飞来……”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一位科长说。
据广州警方介绍,由于竞争激烈,这些市场甚至出现了“黑吃黑”事件。有人开始以抢夺野生动物为生。“近年来,有涉黑、涉枪、涉毒的团伙参与野生动物贩卖,这种犯罪升级的现象值得警惕。”一位警官强调。
随着警方打击力度加大,贩卖野生保护动物也越来越隐蔽。预约加工、店外宰杀、内外串通等形式不断出现,让查处的难度不断增加。“和卖毒品一样,货丢了不要紧,只要人不要被抓了。”当记者询问买货有无危险时,一位摊主说。
警方人士介绍:“大货”一到广州,会被立刻运往这些野生动物市场的“档口”消化掉。下一个环节,则是各酒楼。他们在市场中都有自己的联络人,一般先通过电话将要的品种、数量、价钱谈妥,“档口”再电告仓库送来相应货物,并由酒楼派亲信前来“档口”接洽——时间一般都选在傍晚。
暗语菜名 地下厨房
灯火辉煌的夜晚,容易滋长人们的各种欲望。华南综合楼门面的一家高档餐厅,每天生意都异常火爆。
本报记者推开一间豪包,坐在宽大的沙发上。一位酒店部长说,“这个包房最低消费3888元。不过这几天都订满了,下个星期才有空位。”正当部长准备推荐菜肴时,餐厅经理赶忙走进来,他目光警觉,反复打量并试探地问:“你是什么单位的?”
“吃野味的都是熟客,这是酒店的潜规则。”一家酒店的老总说,“生人点吃野味基本会被一口回绝。”
即使是熟客,也需要提前向酒店预定。本报记者通过关系取得对方信任后,一位精明干练的部长热情地说:“大概要来多少位客人呢?需要地龙几斤?最近地龙的货源比较紧张,不过请放心,我们酒店的货绝对能够保证。做法还是照旧吗?地龙骨和茯苓一起煲汤、肉红烧、胆用冰糖炖、地龙血炒饭……”而点菜的多少,将决定部长获得提成多少。
地龙,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餐馆自知违法,如同性工作者不愿使用真名,菜名非常隐讳。比如“大鸟”、“大白鸡”指鹰、雕,“大蛇”则指巨蜥。有的酒店干脆就不写菜名,口头点菜。
就餐后,部长会熟练地给每位客人递上名片。接过名片,生人就变成了熟客。
烹煮一般不会在店里的厨房进行。精明的店家狡兔三窟,另在酒楼附近租用地方作为“地下厨房”,有的干脆在仓库里架起炉灶随点随做,有的则巧妙地利用附近不起眼的工厂食堂。客人下单后,即通过这些外面的“厨房”加工成半成品或上桌成品,再送到酒楼厨房作最后“润饰”,或直接端上餐桌。碰到有背景的人通过内线点吃,酒楼还会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这以煲汤生意为多。
另有酒店提前将野味做好,特别是火锅类的,客人要的时候加热一下即可。但酒楼的野味有时存放很久,甚至放半年以上。如果变质了,就用药材冲一下,加热后再给食客。如果要吃新鲜的穿山甲,在缺货情况下,多半用箭猪肉代替,或将两种动物混合食用。
营养丰富?肮脏龌龊?
广东省林业局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广州有半数以上的人吃过野生动物。而对“流行吃野生动物”原因的回答中,45.4%的人认为“能增加营养”,“出于好奇”的占37%,“为了显富”的占12%。
有关专家认为,好食野味与广东的传统饮食文化密切相关。“广东人食野之风积习上千年,与中医进补之说相伴而生,不可能在短期内改过来。”广东省社科院现代化所所长赵细康分析,“劝吃野生动物时,都会说野生动物‘补’或‘清火’,又认为野生动物污染少,人们觉得这些都对健康有益。”
食野味可以进补,在传统医学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尽管被西方医学认为没有科学依据。东北林业大学副教授王小龙介绍:野生动物在所含微量元素、矿物质含量上与家养动物是有一定差别。
但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郑健仙认为,“野味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营养含量无非是蛋白质、脂肪。在营养上,并不比普通的饲料动物更有优势。即使二者有一点细微区别,也绝不会达到人们期望中的程度。”
而在5月25日上午,记者赶到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时,工作人员正在清点从阳江转运来的野生动物——两起走私大案破获的5400多只巨蜥,已经运到这里。保护中心从未收容过如此大量的巨蜥,因长途运输加上天气炎热,数百只巨蜥、龟已经死亡,堆成一堆,密密麻麻的苍蝇在它们的躯体上落脚。而巨晰,就是广州人所说的五爪金龙,人们崇尚的滋补佳品。
广东省林业局一位官员说,很多野物都生活在肮脏的地方,比如巨蜥。它还以腐肉为食,每只巨蜥身上有上百条寄生虫,很诧异为什么会有人食用。
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在管理上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省级保护动物和一般保护动物。根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在禁食的范围。
巨额利润驱动野味消费链
“我们是在打一场很艰难的战斗。”一位警官说,“它的顽固,不比黄、赌、毒差多少。”利益驱动下,一个庞大的灰色经济网络已经形成。加之广东人吃野味的文化传统,破解这个利益链条好比搬山
正是有一些权力部门的消费者,为非法经营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广州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称,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包括一些大排档,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仅凭停在饭店门口的车辆,就可以清楚地判断,谁是这里的重要消费群体。
那些轿车,有的挂着粤0A26××的警用牌照,有的放着广州市××区检察院,或者××税务局的小牌,还包括附近城市甚至邻近省份的公车。一干人等下车后,蜂拥走进了豪华包房。
这是南方周末者在广州多家酒楼暗访后,见证的事实。酒楼所设的豪华包房,暗中经营由珍稀野生动物制成的菜肴。
“所以,你很好理解,为什么经营野味的饭店,大部分已从郊区转移到城里。其中不乏四星级宾馆。”一位广州公安人员说。
2007年5月17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近期的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大部分来吃野味的干部是不会自己埋单的,自然有求办事的老板掏钱。”一位酒楼老板说,“老板们以此炫耀自己的经济实力,或向官员表示诚意。”
本报调查发现,这些豪华包房的最低消费为3888元。一桌酒席上万,也并不稀奇。请吃野味,已成为商业贿赂手段之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这样描述他偏爱野味的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比如,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也正是有一些权力部门的消费者,为非法经营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广州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称,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包括一些大排档,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公款吃喝或老板请客,花费自然不必吝惜。于是,野味背后的巨额利润可想而知。官方资料显示:目前,收购一只穿山甲约200元,进入广州市场后,售价每公斤可达700元以上。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意味着,在广东地区每只穿山甲的售价为6000元左右。
穿山甲、猫头鹰,以及被广州人称为“五爪金龙”的巨蜥,是在广州最为流行的三种珍稀野味。猫头鹰每只加工后售价约1800元;巨蜥每斤至少100元。在广东阳江破获的重大野生动物走私案件中,一次查处了巨蜥5400多只,背后的巨大利润难以估量。另有野生动物保护者称,由于西北地区的鹰类、猫头鹰大量被运到广州,导致部分地区老鼠泛滥,沙漠化加剧。
那么,到底有多少野生动物进入了广州及附近市场?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向本报提供的数据表明:2006年共接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约11万只(头),其中绝大部分是广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收缴的。而该市森林公安人员介绍,由于对手隐蔽性极强,出警成功率约5%-10%。这样测算,广州每年可能有百万只野生动物葬身人腹。
如此庞大而不幸的野生动物种群,不仅养肥了贪心的酒店老板,也带动了相关产业。在本报记者暗访的酒楼中,有大量的售酒小姐,极力推销她们的高档啤酒、白酒和洋酒。在一般档次的饭店中,“XO-马爹利”这样的品牌很难卖动。而在酒店门前,那些收停车费的人的腰包总是鼓鼓的。
广州人食用的野生动物大多来自外省。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负责人描述了野生动物的贩运路线:巨蜥、穿山甲主要来自越南、缅甸,后经广西、云南流入广东;兽类一般从湖南、湖北、西北进入;鹰类来自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地;其他鸟类来自江浙沿海;熊掌则贩运自云南。这种长途运输,自然又养活了一个庞大的集团——一些人开始利用运送动物赚钱。目前,对动物的运输方式出现多样化,汽车、火车、空运、海运都有发现。
“我们去查处案件的难度很大,因为不少运输点已经承包给个人。”一位森林公安人员说,“贩运者说这些货物是交了运费的,只能交给付运费的人。从其严密的保护措施看,在运输系统内部也可能有人参与贩卖。”
而在运输者与酒楼之间,还有一个数千人参与的货物交接环节。位于白云区的华南综合楼,就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市场。这个市场的兴起,又带动了周边的相关产业,比如房屋出租、屠宰用具,乃至同样处于地下的性产业。
利益驱动下,一个庞大的灰色经济网络已经形成。加之广东人吃野味的文化传统,破解这个利益链条好比搬山。对此,广州警方一度施以重拳——贩卖两只以上国家一级野生动物就属于刑事案件。仅在2007年第一季度,他们就立案24宗,逮捕28人。“但我们是在打一场很艰难的战斗。”一位警官说,“它的顽固,不比黄、赌、毒差多少。何况,广州森林公安局管辖的民警不足百人,无法排查全市上万个酒店。主要是从源头实行精确打击。”
早在2001年1月,河北省政协委员、香港北方船务公司总经理高彦明就曾致函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希望能制止国家级珍稀动物成为盘中餐的不法行为。李长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州、深圳带头保护野生动物。他还在全国“两会”上打趣说:“现在广州没有天鹅敢落下来,因为一落下就煲成汤了。”此后,广州又发起“拒绝吃野生动物”行动,在全国做出了表率。
但近几年来,食用野生动物死灰复燃。2003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受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有关人士称:该条例提交广东省人大审议时,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的条款,希望通过立法,告诫人们彻底放弃食用野味。但是,条例中有关“野味”的条文三易其稿,从“不吃野生动物”到“不滥吃野生动物”,再到“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难反映出无奈的心态。有法律专家笑谈,所谓“摒弃习俗”等于没说。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依赖社会风气的根本转变,特别是政府机关风气的改变。希望党政机关能像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一样,对吃野生动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