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宗庆后“出乎意料”地辞去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公司董事长一职,又延续他一以贯之的欲擒故纵的风格,可以说是一种破坏性开采”的手段。这种手段十分精明,但未必高明,宗庆后再一次下了赌注,然而这次下注仍逃不出将来大打折扣的怪圈。
宗庆后洋洋洒洒、长达5400余字的辞职公开信末,透露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他早在5月9日曾主动提出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一职,后来“他们(达能)找政府协调要求我继续担任”。
要知道,5月9日正是达能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的日子,我们尚难确定这两起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宗选择在硝烟四起时归隐”,显然不符他一向的脾性———6月4日,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还曾声称“宗总是越压越硬”。宗庆后此举无异于谈判破裂的宣言书。
宗庆后在辞职信中显示合资公司产品生产与销售渠道完全为宗庆后所控制。所以宗庆后更像是把辞职作为一个信号弹去释放:如果达能你再强悍下去,销售渠道之“蛋糕”你将没得吃!
显然,宗庆后低估了达能的韧劲。从轮番争执到利用商业外交之利剑,再到跑到瑞典去仲裁及前往美国法院上诉,达能现在即使明知销售渠道之内生资源比谁将胜诉更重要,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似乎已成其行为准则。
事实上,将来合资公司未必有宗庆后想像的那么“短命”。达能现在已持有蒙牛49%的股份、汇源24%股份,光明20.01%的股份,乐百氏92%的股份,更是全资深圳益力,在“后宗庆后时代”的合资公司运作中,达能完全可以整合、捆绑娃哈哈与上述兄弟企业的销售渠道,以规模效应来弥补管理绩效之短板,以便实现软着陆。
宗庆后高估的是自己的抵抗力。然则按照达能如今行为所折射出的逻辑,非合资公司志在必得,娃哈哈这一商标必须正本清源。2006年娃哈哈集团中除去合资公司外,其他业务(包括宗庆后女儿负责的童装业务等)销售收入为47亿元人民币,如果官司要打个一清二楚,这47亿元营收中大部分则属“非法收入”,达能必将据理力争,搞个界限分明。
至于先前宗庆后所说的“大不了另立山头”,可能性并不是没有,但是通过他与达能历次的论争以及昨日的公开信中可以看出,他对娃哈哈这一品牌仍然惜之有加,撤资并另立山头之词,豪放而不切合实际,要知道饮料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而娃哈哈集团中,杭州国资委仍持有不少股份,这种珠联璧合的优势,是许多完全民营的中小饮料企业可遇不可求的,如此肥肉宗庆后岂会说舍就舍?
宗庆后辞职之举精明而不高明,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自己给套了进去。不过,达能所持的法律武器能起多大作用,也不得而知;将来斯达哥尔摩的仲裁结果能否贯彻,也是未知数。所以,也不排除宗庆后辞职之第三个考虑,将娃哈哈集团中自始至终“失语”的另一控股方———杭州国资委推向前台。从这一角度来说,宗庆后不可谓不老辣,但这同时也等于提早宣布了自己被边缘化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