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生产、销售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标准且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时,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意见可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相关食品处理的依据。
2005年“苏丹红”风波乍起,我国没有相关的标准,当时市食品安全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为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第一时间对涉及的产品下达控制指令。除类似的标准缺失外,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中也存在互相冲突的问题,依据这一条款,今后再出现标准缺失或“打架”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就可以组成第三方专家组评估某一可疑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风险
本市对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确定重点监管的食品名录,并向社会发布。
北京今年将米、面、油等65大类食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确定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