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部际间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和应急机制;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及产品等一批重要的国家标准。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建立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
刘平均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抓好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1141项国家标准和1322项行业标准的修订。到“十一五”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使我国食品标准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基本建成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接轨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