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前说我‘后悔了’,其实这是强加给我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过去我们讲传统美德,现在我们则要讲法律。”
7月3日,杭州,晚上。娃哈哈员工和经销商向全国各地赶来的媒体记者表演了一场节目,《保卫黄河》、《智取威虎山》、《心甘情愿》……
无疑,节目经过了精心安排,而歌曲名字的选择也别有深意。“我们永远跟着宗总。”一位参加表演的北京经销商这样告诉记者。
在娃哈哈和达能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的时候,显然宗庆后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以后,他高调亮相各种场合,诉说着和达能的恩恩怨怨。“有人以前说我‘后悔了’,其实这是强加给我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过去我们讲传统美德,现在我们则要讲法律。”
宗庆后开始明白,就算有员工和经销商的全力支持,也不能只用情感说话,必须按照市场游戏规则办事,而这也是达能方面一直坚持的。
据了解,目前达能对娃哈哈在斯德哥尔摩的仲裁和美国的诉讼正在按计划进行,娃哈哈的反诉也已经展开。
不幸福的“婚姻”
宗庆后说,如果不是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的到来,双方的“婚姻”也许还能继续下去。
双方这次争执的焦点在于,达能要并购娃哈哈和达能的非合资公司51%的股份,但娃哈哈不同意其并购。早前,宗庆后将这次并购定义为低价并购和“圈套”。
原来,去年12月9日,双方曾签署了一份中文协议,在该协议中清晰界定了解决非合资企业问题的方法、方式以及时间范围。不过随后宗庆后致函达能拒绝履行这份协议,“去年12月份,我是曾代表个人和达能签订并购意向书,但娃哈哈是全员持股,如果职工不同意,这份意向书也就无从生效,何况意向书并没有涉及违约责任。”
接着,双方展开了口水仗,通过媒体你来我往,达能以娃哈哈违反了“同业竞争条款”以及“滥用娃哈哈商标”为由诉诸法律,而宗庆后强调:“真正违约的是达能。”
在宗庆后的眼中,“范易谋道德品质极差,满嘴谎话。”而在范易谋看来,宗庆后曾经的一封公开信所罗列的很多情况“均属断章取义,歪曲事实”。
显然,双方都感觉到了“婚姻”的不幸福感,而在宗庆后看来,作为达能亚洲第三位掌门人,范易谋的出现更直接加重了不幸福感。
宗庆后甚至称,在去娃哈哈杭州下沙生产基地途中,曾发现有人跟踪自己,最后经过调查,是达能用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阳公司派人对他本人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和摄像,共被警方查获三次。对此,范易谋则表示:“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们从来没有雇佣任何人、任何公司来监视宗先生。”
现在,宗庆后已经辞去了合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不过娃哈哈和达能的“婚姻”关系依旧存在。
“如果达能方面希望和解,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宗庆后认为,惟一不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条件是,第一达能方面必须赔礼道歉,第二必须修改以前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不过这却是范易谋不能理解的,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他反问记者“你觉得我应该接受吗?”
谁为“婚姻”失败买单
按照目前的形势判断,这场跨国“婚姻”随时有破裂的可能。而让
宗庆后惋惜的是,娃哈哈签了不平等的合同,却一直在履约,一直在遵守契约。“现在应当是,谁犯错,谁买单。”
而范易谋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则反复强调:“宗先生违反了我们以前所签订的非竞争性的协议,之后我们共同商量签订了解决的协议,并且也执行了。但是宗先生最后没有竭尽全力来执行我们的协议,相反他是竭尽全力来不执行我们的协议。”
尽管在商业的世界里面,鲜有完全平等的合同,宗庆后当时也是出于自愿签署了合同,不过回过头来他发现,“按照西方的游戏规则来解释,达能的权利多、义务少,而娃哈哈的权利少、义务多,价值是不对等的,是有法律漏洞的。”他同时表示,“我们原来是情理法,这次我是要跟他讲法的,我绝对不跟他妥协的。”
目前,在暂时和解没有希望的前提下,双方都选择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在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直接投资(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看来:“这是一个正常的进展。”他说,有很多中外合资的公司,都曾因为对合同条文的理解差异产生了矛盾,最后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据商务部的最新统计,2006年我国外资并购仅占当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2%。而在全世界范围内,80%的FDI是通过外资并购实现的。因此对于这场因外资并购而失败的跨国“婚姻”,卢进勇认为,不能将外资并购视作洪水猛兽,但是中国公司在选择同外资合作时,必须有一些注意事项。
“不要盲目地进行外资合作,必须充分考虑外资的整体布局以及中方的战略布局,同时对于合同条文要请法律专家进行规范。”对于像娃哈哈这样的著名品牌,卢进勇则直言不讳,“最好自己发展壮大,而不是通过同外资合作,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也要争取控股权。”
“以前我没有在乎2%的控制权,现在看来49%和51%的份量是完全不同的。”宗庆后说。
而对于政府来说,卢进勇表示,一方面政府要继续执行业已公布的外资并购条例,另外一方面也要尽快制订《反垄断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据了解,此前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公司的业绩开始放缓,娃哈哈销售负责人刘智民6月就曾表示,近期合资公司产品销售已经明显受到影响。“销售增幅已经放缓,宗总辞职后,可能会出现负增长,而非合资公司增长非常快。”
宗庆后7月3日则表示:“目前娃哈哈生产经营没有受到影响,曾经停产的生产线已恢复。”他还说:“这次媒体见面会后,有关纠纷事务将交由律师处理,自己将把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不过,宗庆后也说,目前娃哈哈集团已经有60多个商标,以前达能使用这些商标都是免费的,但今后娃哈哈将对商标的使用者征收使用费用。“我们现在就跟达能提出,营养快线、爽歪歪要收12%,用就要收钱。”
娃哈哈达能十年“联姻”回顾
在宗庆后看来,达能的功绩的确不可磨灭。
据了解,从娃哈哈和达能合作至今,达能共投资了15亿元,并收回38亿元左右的回报,而双方合资公司的总资产也从8亿元上升到78亿元。
但是,让宗庆后耿耿于怀的是,达能始终没有在技术管理上提供过支持,“更像一个财务投资者,而不像战略合作伙伴。”此外,达能方面对他个人的攻击也让他不能接受。
“结婚”伊始
按照宗庆后的说法,娃哈哈当时需要利用外资扩张企业版图和引入国际经验,并于1996年2月9日,同外方签订了合资合同。在新成立的合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中,中方获得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共同组建的JinJia集团控股51%的股份,后来,百富勤将手中的股份全部出售给达能。
不过,双方的“蜜月”没有维持多久。宗庆后很快对达能产生不满,认为其并没有管理经营能力。
特别是1998年,宗庆后力主推出碳酸饮料“非常可乐”,但遭到了达能管理层的反对。随后在宗庆后的坚持下,“非常可乐”才于当年5月投产。而在3年之后,非常系列的碳酸饮料产量占据了全国12%的市场份额,企业销售额也从29亿元剧增至63亿元。
此后,眼见达能对“乐百氏”收购后的失败经营,宗庆后更对达能心存怀疑,“达能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增长利润上,而不是低价并购上。”
感情交恶
而恰恰就是宗庆后一手发展起来的这些非合资公司,让达能耿耿于怀,并且成为了双方交恶的导火索。
据了解,目前以“娃哈哈”命名的企业有改制后的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有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的39家子公司,还有更多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的“非合资公司”。
达能通过调查了解到“尤其在最近18个月内”,非合资企业呈井喷发展之势,截至目前,这些公司的规模总数达到61家,总资产达56亿元,仅2006年的利润就高达10.4亿元。
显然,非合资公司的迅速成长是达能不愿意看到的,尤其是“非法”使用了“娃哈哈”品牌。
据悉,在合资之初,达能曾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遭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拒绝,因此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其中写道“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也就是说,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
而范易谋坚持表示,对于娃哈哈这些非合资企业的情况,直到最近才知晓。当达能提出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非合资公司51%股权的要求时,却遭到了宗庆后的断然拒绝。而依据上述条款,达能认为是娃哈哈违背协议。
是谁犯错
据宗庆后介绍,达能指认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依据是娃哈哈曾在合资合同中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合营公司业务发生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达能签订承诺的涉及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都是投资公司,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同业竞争无从谈起。”他还反驳说,“所有非合资公司生产的娃哈哈产品均属为合资公司代加工,是被达能公司许可的,范易谋也是知情的。”
而他同时指出,达能公司自2000年收购了当时娃哈哈最大竞争对手乐百氏后,又先后参股和控股深圳益力矿泉水、上海正广和、光明乳业、汇源果汁、蒙牛乳业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产品有竞争的企业,而且达能在娃哈哈的董事也是这些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在有关同业竞争问题上,真正违约的是达能。”
不过范易谋认为:“在我们与娃哈哈签订的合同当中,没有这个合同的条款规定或限制达能在中国发展其业务的。同时,达能派的董事在过去11年当中,完全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而在滥用娃哈哈商标问题上,宗庆后称,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一直属于娃哈哈集团,当初国家商标局不允许该商标转让,合资公司仅有使用权。而在涉嫌“商标转让”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又出现“阴阳”问题。由于“阴阳合同涉嫌欺骗国家,宗庆后也承认,“我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政府,而且是故意串通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