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最近成为一个全球性话题,接连发生了二甘醇牙膏、巴拿马药品中毒、大白兔奶糖含甲醛等事件,西方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和分析,其中有基于事实的描述和判断,也有夸大其词的渲染和诬蔑,更有商人和贸易组织趁机呼吁采取制裁性措施,事关中国企业前途和国家形象,是中国政府不得不正视的重大问题。
不出所料,中国政府给予了空前高度的重视。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产品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同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温总理26日签署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该特别规定是在25日国务院专门为此召开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国务院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也在该会议上成立。分析人士认为,就食品安全监管召开专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史以来尚属首次,足见其分量之重。上述紧锣密鼓的时间排列,同样可以看出其紧迫性和重要性。
按照《特别规定》,缺陷产品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无证经营案值过万可罚款20倍;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中国政府积极回应国际舆论,主动参与解决全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提高世界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保护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毫无疑问,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
与此同时,我们也回想起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在若干年前就已经大量曝光与对食品安全高度敏感甚至被视为“娇气脆弱”的西方人相比,中国民众对于食安全的感知则是来自触目惊心的新闻事件,如近十年前的山西朔州假酒事件,200多人中毒、27人死亡,又如三年前的安徽阜阳有毒奶粉事件,200多名婴儿营养不良,变成头大嘴小的畸形儿童。这些个体事件曝光以后,有关方面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进行了严厉的查处。但是,对于国家的整体食品安全体系来说,这些沉痛的代价并没有换来足够多的改变。正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27日表示的那样,尽管中国目前关于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33部,但执行不够好,对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得力。又如27日问世的首部食品安全绿皮书《中国食品安全报告(2007)》指出的那样,与国际水平相比,中国食品安全科技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无须避讳的事实是,尽管国际社会对中国产品质量忧心忡忡,但中国人民已经尽力把好东西送去让他们优先享用了,我们自己所穿所用所吃所喝则十分容忍克制。“出口转内销”一直是国内商家吸引顾客的一个噱头,因为人人都心知肚明,出口商品的质量总体上大大地好过内销。权威人士透露,中国出口欧美和日本的产品合格率历年都在99%以上。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权威数据则表明,2007年上半年的国内产品合格率勉强才超过80%。是因为国内的检测标准比国际更加严格吗?显然不是,是因为国内产品质量问题远远大过出口产品。
这一次,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之下,如果中国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和科技水平均有所提高,那是中国人民的福气,是贸易全球化所推动的规则和权利的普世平等原则的一大成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的一个逻辑是,食品安全的根本在于内外一致。一些出口产品质量问题,显然是在国内产品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催生的。贸易的全球化发展也使得产品的生产和市场越来越具有内销与出口的趋同性和混合性。如果只重视出口产品的质量,则是治标而非治本。
因此,国际舆论担心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过度“政治化”和“外交化”,并援引日本上世纪50年代的产品质量危机为例,更希望中国能够在民生和产业的范畴内解决问题。温家宝总理27日的讲话指出,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从这几个"关系"排列的先后顺序来看,我们愿意相信这些国际舆论的担心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