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近期对北京流通领域食品进行监测,总体情况良好。但相关部门也发现18种质量不合格食品,日前市食品安全办发出指令,这18种食品全市停售。
这18种食品是:兰州佳旺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佳旺奇牌甘草杏,北京丰华食品厂生产的金桔、蜜枣、梨脯,北京梅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胭脂梅,(中国广东)湛江市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杨梅罐头,大连永贞调味食品厂生产的永贞牌糖蒜,中外合资广西坤锦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坤锦禾牌野山椒、小红美人椒,甘肃镇原县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鹏牌甘草杏、话梅皇、甘草杏肉,连城县冠兴食品厂生产的冠兴牌鲜薯干,沈阳市苏家屯区益佳食品厂生产的益佳牌乡吧佬香鸡爪,河北隆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形牌神汁妙蒜,内蒙古东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太郎牌酸果味饮品,北京市朝夕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京松缘梦牌南韩花生,青岛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强牌烤仔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