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黄酒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此次抽查对黄酒产品的感官、酒精度、甜蜜素、铅、菌落总数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上海、江苏、山东、安徽、福建、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个别产品违规添加甜味剂或防腐剂;个别产品总酸不合格,影响黄酒的口感。
抽查发现,江苏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振南牌八年陈酿江阴黑杜酒、江苏如皋市蒲泉酒厂生产的鑫蒲牌鑫蒲黄酒、上海申龙酿酒厂生产的枣杞营养黄酒、江苏如皋市蒲西酒厂生产的如通牌白蒲镇特制黄酒、浙江义乌市金肖酒厂生产红曲酒、福建龙岩市新罗区紫金山酿造厂生产的紫金山派龙岩糯米酒质量较差。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