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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整治烧鹅烧腊制品 无证企业不得生产

   日期:2008-05-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58    

    记者昨天从在海珠区召开的广州烧鹅烧腊制品专项整治现场会获悉,广州将大力开展烧鹅烧腊制品专项整治,今年12月31日后将对市区内无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企业进行查处,无证企业不得生产;明年7月起,全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凡无QS标志的一律不准销售。

    过渡期按小作坊监管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不同形式的烧鹅烧腊生产加工行为进行普查摸底和分类监管;二是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全面完成烧鹅烧腊制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在过渡期间按食品生产小作坊形式进行监管;三是确保今年底实现市区(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全部获得QS证,2009年6月30日后全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无QS证者一律停产。

    此外,还将加大对烧鹅烧腊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每月1次的监督抽查计划,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猪肉、注水肉和疫病禽肉等原料、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并责令停产。

    斩烧鹅要守“基本法”

    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广州市质监局确定了广州市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个基本条件。

    厂区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当相互隔离

    厂区应远离有害场所,不应有昆虫孳生的潜在场所;

    厂房的生禽屠宰间必须与加工间完全隔离;

    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与食品接触的生产和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必须取得健康证。

    包装方面要求,烧腊制品应使用食用级塑料箱盛装,外挂(贴)食品标签,并注明食用方法,或者使用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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