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润生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即将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届时中国法院网将进行图文直播。
原告诉称,“德润生米”是原告的研究成果,是“单子植物百合细胞内生菌”(英文缩写CEB)这一重大发现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植物细胞内生菌有国内科学机构的鉴定证书及科学文献为证,“德润生米”也是通过国内外多家科学机构测试,并为国家体育事业、航天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民族品牌。被告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在未进行认真细致的科学调查的情况下,随意臆断,通过多家媒体公开诋毁原告名誉,诽谤原告的研究成果是“骗人的”,给原告的名誉和经营造成了巨大损失。
故原告依法诉于西城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即在五家全国性综合类及专业类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说明真相以清除影响(内容及版面需经法院或原告认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