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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计量比对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

   日期:2008-07-1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19    

    我国首部旨在规范国内计量比对工作的《计量比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将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专家认为,该办法突出两大特点:清晰描述了各方义务,着重强调了比对数据的保密规定。

    参与《办法》起草工作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热工所所长王池介绍,比对是指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给同一性能稳定的计量仪器赋值,通过分析赋值的一致性与该仪器的稳定性、标准器的不确定度水平之间的关系,确定该测量结果是否可以被接受,从而判断该实验室量值传递的正确性。比对是各实验室互相承认校准及测量能力的技术基础,也是提高计量基、标准水平的有效手段。比对可以分为国际比对和国内比对,国内比对又可分为全国比对、大区比对、指定比对和区域比对,《办法》规范的是国内比对。

    “国内比对的目的是加强对国家计量基、标准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国计量基、标准的水平,确保量值正确、一致、可靠。”王池介绍,组织国内计量比对一直是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规范,各部门、各地区对比对工作一些环节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在比对的组织、申报、管理、数据处理等方面不一致。“随着量值统一工作的加强,国内比对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急需将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计量比对对每一个步骤的要求都非常严格,甚至对比对路线的确定、标准设备的运输条件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果哪一步出现差错就会直接影响比对结果的真实和公正。“《办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每个程序、每个步骤,以及主导实验室、参比实验室以及组织者等各方的义务进行了具体、详细、清晰的描述,这就改变了过去各方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保证了比对工作的一致性。”

    加强对实验数据的保密规定,以确保比对数据的严密与公正也是《办法》突出强调的一点。《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组织单位、主导实验室、参比实验室和专家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在国家计量比对总结报告公示前不得泄露有关国家计量比对数据。”同时,《办法》还明确提出,主导实验室不得抄袭参比实验室国家计量比对数据;不得与参比实验室串通,篡改国家计量比对数据;各参比实验室不得弄虚作假,相互抄袭国家计量比对数据。

    据王池介绍,有关的比对技术规范正在酝酿当中,它的出台将对比对实验的数据处理环节进行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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