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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集体战张裕 “解百纳之争”白热化

   日期:2008-07-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28    

    “解百纳”到底是张裕的企业品牌,还是葡萄酒的原料品种?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解百纳”归属张裕,引发了一场行业地震。

    7月16日,以中粮酒业、王朝葡萄酒和烟台威龙葡萄酒为首的三大龙头,集结了行业内10多家企业在北京聚首。抵制张裕抢注“解百纳”商标行为。张裕已经成了众矢之的。

    品牌or品种?

    “行业内如此大规模的共同抵制,尚属首次。”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飞略微显得有些激动。各大酒业在7月16日的“宣言会”上准备了近50页的驳斥材料。

    按张裕的说法,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是张裕公司于上世纪30年代研制成功的,它集合了赤霞珠、品丽珠等葡萄品种,张裕从“携海纳百川”中找到灵感,最终命名其为“解百纳”。

    按照中粮等企业给出的解释,“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是这一酿酒原料葡萄品系的中文名称。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被注册为商标使用。

    此外,针对张裕花巨资打造“解百纳”品牌,自2002年到2007年9月投入“解百纳”的广告费高达2.43亿元的说法,6月17日宣言会上某法务代表更是嗤之以鼻。“这就好比娶媳妇,花钱多媳妇就归你吗?”他解释说,“解百纳”品牌是行业共同培育的,而非一家企业投入的几亿元。

    阳谋or阴谋?

    最终,中粮、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企业联合发表声明,反对张裕独占“解百纳”,并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对于起诉一事,商评委方面拒绝发表意见,最后宣传部一人士表示,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出来再说吧。

    因为张裕动了同行们的奶酪。“解百纳”作为干红的主打产品备受消费者青睐。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杨强告诉记者,我国国内葡萄酒的总产量每年可以达到50万~60万吨,其中“解百纳”产量约为12万~15万吨,占总产量的20%~25%左右。

    而一位匿名的酒类经销商告诉记者,“解百纳”作为广为人知的品种已经得到消费者认可,按照他的预期,在40元以下的价格空间中,“解百纳”葡萄酒能够占据整个市场份额的40%左右,“可以说它是不少厂家的主力产品”。

    由此不难理解,为何当“解百纳”成为张裕的企业品牌后,会引发各大葡萄酒企业的愤慨。而张裕也有它自己的苦衷。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2005年前张裕的主打产品一直是“张裕·卡斯特”,作为一款高端酒,它是张裕与法国卡斯特集团合资的产物。

    然而好景不长,张裕迎来了国有股转让改革。烟台市国资委将所持有张裕集团55%的国有股权部分转让给意大利瓦隆诺投资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卡斯特无缘进入。

    失意后的卡斯特很快找到了新欢,它利用张裕曾经的北京代理商——东海鑫业国际酒业有限公司,将卡斯特进口原装葡萄酒打入了中国市场。至此,张裕已经与卡斯特渐行渐远。

    “痛定思痛之后,张裕急于寻找一种主打产品替换卡斯特,而‘解百纳’无疑是它的首选。”上述人士分析,当时“解百纳”每年的市场销量已经可以达到10亿元。

    存在or存活?

    不过,在“解百纳”葡萄酒的市场份额中,张裕并非一家独大。中粮酒业的吴飞告诉记者,张裕的“解百纳”产量约为每年1.5万~2万吨,占据市场份额的10%左右,而长城集团的产量也与此相当。

    同时,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告诉记者,去年王朝的葡萄酒产量为3.6万吨,“解百纳”占据产量的10%。

    分析师告诉记者,目前在张裕公司“解百纳”葡萄酒属于中高档的主力产品,分为4个级别,最高单价超过400元,在2007年,张裕“解百纳”销售额超过8亿多元,占了公司了32%份额,并预计2008年张裕“解百纳”葡萄酒的销量达到2万多吨。

    “张裕的目的很明确,想借助‘解百纳’商标垄断市场,从而维护自己产品的高端性。”一位与会人士向记者指证,自从6月起张裕在全国某些连锁卖场,针对所有葡萄酒企业的“解百纳”葡萄酒展开了“下架”行动。

    对此,记者采访了沃尔玛相关人士,他表示:“商标的事情正在上诉过程中,我们没有接到张裕公司要求其他公司产品下架的通知。”而张裕相关人士则表示,张裕在此阶段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行动,若某些超市出现“下架”,可能是企业为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自主行为。

    但张裕的同行们并未因此而放松警惕。“目前我国原料种植的10个产区中,“解百纳”品系的葡萄品种被大量种植,一些中小企业就立足产区,专门生产“解百纳”。如果张裕取得了商标,就意味着中小企业的生存成了问题。”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忧心忡忡地表示。

    对于同行的激烈反应,张裕相关人士表示,张裕在此阶段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行动,让其他企业的“解百纳”下架。也不会出现连续抢注商标的事件。

    背景链接:

    张裕早在1937年、1959年、1985年和1992年先后申请注册“解百纳”商标,但皆未成功。

    2001年5月,张裕再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商标局于2002年4月下发了注册证书。

    2002年6月,威龙、长城等葡萄酒企业联合向商评委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解百纳”商标争夺案持续了6年。

    2008年6月,商评委宣布将“解百纳”商标判属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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