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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之争 中国葡萄洒业之痛

   日期:2008-07-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35    

在酒行酒架上的张裕·解百纳。

  从今年5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的那一天起,今年国内葡萄酒行业的平静日子就注定要被打破。一方面,长城、王朝、威龙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家企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组成联盟誓要撤消“解百纳”商标;另一方面张裕则高举“保护原创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大旗,坚持维护已有的成果。

  这场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卷入企业最多、业内影响最大的解百纳商标纷争此次仍因张裕与长城、王朝、威龙等联盟方的坚持而使最终结果并未明朗。有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商标之争是葡萄酒行业的一次“内乱”,中国葡萄酒行业经历了年份酒、产区酒、品种酒等概念之乱后,不如冷静下来在酒质和营销上下功夫。

  起 因

  商评委裁定“解百衲”商标归张裕所有

  其实,从6年前“解百纳”商标归属权争论开始,其争论的核心一直都是解百纳究竟是一个葡萄品种还是张裕的品牌。目前尽管张裕、长城等纷纷搬出自己的证据,但这个争论始终没有一个定论。

  长城等企业联盟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为“Cabernet”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的中文名称。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企业联盟置疑,“解百纳”一词是公认的葡萄品种名称,如果允许“解百纳”商标注册,那么雷司令、霞多丽、长相思等葡萄品种是否也将会被允许申请注册呢?

  但张裕始终认为,“解百纳”不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以及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葡萄酒通用名称,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而且,根据目前证据,尚难以确定“cabernet”、“解百纳”为指代明确从而具有规范性的某一种葡萄或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或者是葡萄酒的特定口味,未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争 议1:“解百纳”究竟是不是葡萄品种?

  企业双方的争持不下直接导致长城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多家葡萄酒厂卷入其中,而且包括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众多权威专业机构和协会亦纷纷牵涉其中。

  正方:是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技术委员会——解百纳之争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解百纳作为一个葡萄品系,在国内外被各葡萄酒企业已经使用很多年了,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系的广泛使用,早已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成为全行业的共同资源,解百纳不宜也不能作为一个企业的品牌和商标单独使用。

  国家葡萄酒质量检测中心专家委员会——多年来,中心检测过国内各个企业生产的上百种解百纳产品,都各具产品特色和产区风格。

  反方:不是

  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我国葡萄品种近千余个,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雷司令、霞多丽、长相思都榜上有名,但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在全国葡萄学术界和生产上一直没有应用过“解百纳”这个葡萄品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81号公告所公布的《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附件中列明了葡萄品种中外文对照,其中并无“解百纳”、“cabernet”品种,解百纳也并非cabernet一词的翻译。

  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品种是农作物分类的基础。根据我国农作物与园艺界所命名的葡萄品种名称与认可的标准,没有一个葡萄品种的名称叫解百纳。同时,在所有中外酿酒葡萄品种营养系中,从未出现过“解百纳”营养系或品系的名称。

  2:是行业垄断还是知识产权保护?

  在对此前商评委的裁决提起诉讼后,长城、王朝、威龙等12家企业上周又紧急在北京发表716联合声明,认为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系的广泛使用,早已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成为全行业的共同资源,解百纳不宜也不能作为一个企业的品牌和商标单独使用。

  在国内外葡萄酒行业将“Cabernet/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的前提下,张裕公司仍然将“解百纳”作为商标来申请注册,乃是一种公然掠夺行业公共资源的霸权行径,是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行为之实的恶性行为,在签署联合声明的当日,众企业一致指责张裕意图垄断行业公共资源。

  面对指责,张裕反击,“解百纳”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并不代表干红、干白等某一类葡萄酒产品类别,因此不会构成行业垄断。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其它企业才开始生产解百纳。因此不是张裕行业垄断,而是其它企业仿冒,企图瓜分张裕几代人的心血成果。

  在张裕最近出具的一份书面声明中张裕提到,国家商评委将解百纳裁归张裕,而其它企业起诉商评委,我们作为第三方,也仍然会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目前,我们只能回到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并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

  分析:商标归属仍是变数

  此前,商评委裁定“解百衲”商标归属张裕,张裕似乎有了结束多年来解百纳商标之争的可能,但紧接着长城、王朝等企业共同联合起来上诉又使得最终商标的归属充满悬念。

  此次解百纳之争无非也是两个结果:一是长城、王朝、威龙等联盟获得胜利,也是说“解百纳”商标被撤销,解百纳市场将维持原状;二是张裕胜出,借助法律赋予的权利“清扫”市场。

  前者并不会触动目前解百纳市场的根基,但如果结果是后者,中国葡萄酒市场将引发一场“大地震”,因为行业超过90%的企业都有生产解百纳产品,必定会触动行业大部分企业的利益。有葡萄酒行业的观察人士告诉记者,张裕获得商评委的裁定等于在这场纷争中先胜一局,但长城、王朝、威龙等多家实力企业将是“解百纳”强大的捍卫者,商标最终结果仍很难预料。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张裕和长城等企业联盟为了解百纳归属权大打出手,甚至诉诸法律,最主要的是看重解百纳已经形成的品牌和市场。据数据显示,我国葡萄酒年产量在50万~60万千升,其中,解百纳的产量占到了12万~15万吨,约占总产量的25%。而且由于多年的宣传,其已经形成品牌知名度。

  而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行业90%以上的葡萄酒生产企业都有生产解百纳葡萄酒,其市场估计达10亿元,巨大的利润空间或是引发行业对解百纳商标归属高度关注的原因之一。

  从2007年张裕的公开数据中,可以看到解百纳作为张裕主打品牌,去年销售1600吨,产能为3000吨,预计未来3年均可保持20%以上的销量增长态势;此外,2007年解百纳销售收入占葡萄酒收入的40%,销售额约11亿元以上,成为张裕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近年来,张裕一致在执行4+1发展战略,即四大酒庄加解百纳品牌,解百纳是其高端品牌战略的核心产品可见张裕并不会如此轻易让自己的市场被别人蚕食。

  “解百纳市场的培育并非张裕一家做起来的,而是整个行业一起努力的结果,大家都非常关注这个市场,也不可能拱手让出市场。”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副总经理田凤英表示,解百纳葡萄酒仅占王朝产品线的10%。华夏五千年葡萄酒公司执行董事金炜告诉记者,解百纳产品占据华夏五千年销售总额的10%以上。香格里拉广州地区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何经理告诉记者,青稞酒才是香格里拉的主流产品,从销售额上看,香格里拉解百纳在广州市场的销售占据了总体销售5%~10%的份额。

  尽管其它企业解百纳的销售业绩所占的比重没有张裕般大,但显然他们也不可能丢掉这部分已有的利益。“占销售额的10%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我们会一直关注此次商标之争的最新进展,”金炜表示。

  思考:商标之争过后谁是赢家?

  “解百纳”商标之争引起了行业的高度关注,首先是多年来致力于“解百纳”商标注册的张裕与反对“解百纳”注册成商标的长城、王朝、威龙为代表的联盟之间的“比拼”,接着是包括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分会等众多权威专业机构和协会亦纷纷牵涉其中,然后在媒体大面积的追踪报道下“解百纳”商标之争正越演越烈。

  有行业专家直指:“这是葡萄酒行业在内斗,或许进口葡萄酒正在看中国葡萄酒行业的热闹。”

  田凤英认为,目前国外的葡萄酒大举进攻国内葡萄酒市场,使得国产葡萄酒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在中国,葡萄酒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消费者对葡萄酒的认知还很模糊,行业巨头更应该一直对外、引导行业正常快速发展,而不应该将精力停留在概念的炒作和内斗上。

  近年来,进口葡萄酒不断加紧对中国市场的进攻。据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进口葡萄酒总量仍呈加速上升之势,约达5400万瓶(每瓶750ml),较2006年增长125%,创下历史最高记录;进口葡萄酒在中国市场份额(按营业额计算)由06年的6.6%提高至约10%左右。

  但也有行业专家认为,撇开各企业间的利益纷争和最终结果而言,“解百纳”商标纷争仍然有利好的一面。“行业出现这样的纷争,一方面通过媒体的广泛关注,能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解百纳,从另一个层面上也是在做葡萄酒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葡萄酒企业也越来越注重自身权利的维护,”金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本质:做质量中国葡萄酒业任重而道远

  对于这场解百纳商标之争论,我国著名葡萄酒专家郭松泉指出,中国葡萄酒行业经历了年份酒、产区酒、品种酒等概念之乱后,不如冷静下来在酒质和营销上下功夫。

  据了解,我国葡萄酒的原料生产一直是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国内一线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经过不断的扩张,张裕、长城、王朝以及威龙等一线品牌虽然在各产区跑马圈地,但是总体来说,我国优质原料短缺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而葡萄酒行业素有“七分原料,三分酿造”之说,葡萄产品质量对原材料的依赖性很大,葡萄酒企业恰恰需要稳定、优质的原料供应。郭松泉表示,中国葡萄酒行业要发展,企业一定要在提升质量、发展葡萄酒基地上下苦功。

  这与广东省酒类专卖局副局长朱思旭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表示,法国、澳洲等葡萄酒生产大国面临葡萄酒过剩的压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必将寻求销售的突破点。中国葡萄酒市场近几年一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巨大的市场潜力无疑为国外葡萄酒生产企业染指中国市场提供了最具说服力的动力。但中国葡萄酒在质量、酿造技术、葡萄品种的栽培、价格上,与国际市场仍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中国葡萄酒行业需要做的是扎扎实实做好国内市场,提高质量。

  ■相关链接

  解百纳纷争演变过程

  2001年,张裕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

  2002年4月,商标局于2002年4月下发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

  2002年7月,鉴于长城、王朝、威龙等17家企业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认为“解百纳”是行业公认的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名称,商标局撤销了“解百纳”商标,并责令张裕公司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2008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

  2008年7月,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厂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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