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石家庄市卫生监督部门从今天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核查率达到100%,全市餐饮业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石家庄市自2006年开展“洁餐行动”以来,餐饮业整体卫生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基层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对散布在城区小街巷、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小餐馆和小饮食店监管难以到位,餐饮安全仍存在隐患。同时,还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等问题。
为此,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加强餐饮卫生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和小餐馆、小餐桌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周边饮食摊群的监督检查。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大力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以及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生产、流通环节卫生许可情况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重新进行评价与审核。对发现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骗取卫生许可的,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擅自变更场所生产环境或其他卫生许可条件且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依法予以重新验收,对其中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同时,将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专项整治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对食品卫生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失职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