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7日,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进出口饲料三聚氰胺监控,确保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下简称饲料)的质量安全卫生。
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大对出口饲料注册登记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进口饲料的查验,做到科学管理,严密监管,将各项检验检疫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加大进出口饲料三聚氰胺的监控力度。近期,对出口鱼粉、植物源性蛋白、含植物源性成分的宠物食品及其他蛋白类饲料要提高三聚氰胺的抽样比例和监测频率,对有关出口注册登记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企业有存放、使用三聚氰胺及其他禁用原、辅料行为的,坚决取消其注册登记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处理。对进口饲用乳清粉、鱼粉等蛋白类饲料,也要加大三聚氰胺的监控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指导出口注册登记企业建立自检自控、原料验收等制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对日常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坚决取消注册登记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部分出口饲料注册登记企业进行抽查,并对检验检疫和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加强与海关的联网核查,加大对伪造检验检疫证书、逃避检验检疫非法进出口饲料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要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对于触犯刑法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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