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药品和军工产品外,针对其他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即将出台。昨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就此召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昨天下午2点,31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多位听证代表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42条“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分析与统计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信息等”给予高度评价。法学专家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朱力宇教授说,像近期发生的“奶粉事件”,如果之前有这样一个监测系统的话,质检部门就会更快发现问题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段蕾蕾表示,早在2007年底,中国疾控中心已和质检总局联合在深圳、浙江等地展开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就是“由医院急诊收集产品伤害事件的相关信息”。代表们希望这一点能尽早以立法的形式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此前中国的召回产品主要涉及汽车、食品以及儿童玩具,而即将出台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监管范围扩大到除药品和军工产品外的所有消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