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冲击食品行业的稳定发展,甚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如前不久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例证。因此,提升食品质量安全迫在眉睫。
众所周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即通常所说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和食品加工两个重要环节,我国当前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根源,多数来自食品原料生产环节,原料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
如何保障食品原料安全?笔者认为,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GAP是用于农场生产和产品处理、运输过程的一套行为准则。目的是在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农产品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GAP要求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从场地选择、水质监控、苗种把关、种植养殖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药残监控等方面,在农业生产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严密和可追溯、可持续改进的系统化控制。国内外实践证明,GAP是提升食品原料安全的示范有效手段。
自国家认监委2006年在我国开展GAP试点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将GAP作为出口食品农产品源头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辖区出口种植养殖产品的企业中大力加以推行。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增进了广大企业和社会大众对良好农业规范的了解,为推行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如福建局主要领导接受《福建日报》专访并发表专题讲话,福建局分支机构莆田局在莆田晚报、莆田新闻网、莆田电视台开展宣传活动等,收到良好成效。
二是积极培养人才。通过大量培训,在检验检疫系统培养了一支30多人的专业人才队伍,在辖区企业中培训人员近1000人次。
三是细致实施帮扶。依托检验检疫人才队伍和社会技术服务机构,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开展体系建设帮扶工作,共开展帮扶指导工作300多人次,有效解决了企业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强化机制保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通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保障工作落实;同时,将GAP推行工作与出口食品企业分类管理、对外注册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快了推行工作进度。目前,辖区80多个出口种植养殖基地建立了GAP体系,其中11个基地通过认证获得GAP证书,12个基地通过认证评审,即将获得证书。GAP推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有力推动了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新水平。
在GAP推行过程中,福建局在国家认监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建立“出口鳗鱼药残控制示范区”,在示范区大力推行GAP等认证认可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示范区鳗鱼生产供应链实施全过程科学、严密和有效的控制。示范区鳗鱼养殖户逐步按照GAP基本原理和要求,建立运行了科学、规范的养殖用药管理体系,使出口鳗鱼杜绝了磺胺类、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类等违禁药物污染。
在此良好基础上,福建局在福建华盛集团探索建立了“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电子监管及追溯系统”,采集鳗鱼养殖、加工过程GAP、HACCP等体系中的关键控制信息,将信息有机组合成完整的可追溯的信息链,在互联网上通过供消费者、采购商以及进出口国官方监管部门查询验证。该系统的建立运行有效提升消费者对我国出口鳗鱼产品的消费信心,在我国鳗鱼出口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华盛集团2008年1~9月出口烤鳗1278.1吨、1651.4万美元,其中出口深加工烤鳗548.2吨、767.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倍和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