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辖区内供港活猪及猪肉制品符合要求,让香港市民吃上“放心肉”,浙江检验检疫局于日前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加强出口动物三聚氰胺监管的规定,并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强对供港食用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
督促企业严格控制饲料质量,开展饲料中三聚氰胺的监测和检测,防止三聚氰胺污染饲料进入供港澳动物注册养殖场,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加强对饲料及兽药等的监管,全面实施出口猪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备案制度。
组织开展对养殖企业饲料等投入品监督抽查。全面对辖区内目前有活猪供港或为供港火腿厂提供原料腿的注册备案场使用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进行排查,并对鱼粉、豆粕等高蛋白类的原料抽样检测。
实施出口前批批三聚氰胺检测。在供港活猪出口前10天内,采猪只尿样进行三聚氰胺检查,合格的方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