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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二十年屡受质疑 中央介入安全之争

   日期:2008-11-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19    

  中国在普通面粉中使用增白剂,已有二十多年。

  这是一种极具争议的面粉添加剂,坚持禁用方认为该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并以欧盟早已禁用为据。坚持使用方认为该添加剂被国际组织认可是无害的,且以美国可不限量使用为据反驳。

  两派之争旷日持久,裹挟了从民间到中央各部委,从企业到各路专家的各个层面。

  面粉中不含三聚氰胺,却发现有过量增白剂

  毒牛奶事件后,人们在网络上对所有含蛋白质的食品都开始心存疑惑,有的说面粉里掺了三聚氰胺,怀疑的理由是我国检测蛋白质的方法是凯氏氮定法。某位饲料厂老板甚至好心地劝人别吃任何面粉制品,称其熟知面粉行业的潜规则。

  面粉乃国人主食,尤其是北方。面粉会不会陷入“三聚氰胺门”?

  10月20日,南方周末记者在广州某超市和某菜市场,随机购买了三种面粉,送往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和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三聚氰胺的检测。

  对检测面粉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的申请,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所长慕德海明和广州检验中心食品业务部副主任蔡玮红均言“不可能含有”。而深圳海川食品研究所所长刘梅森博士也称,即使是品质最差的小麦也能达到行业内的最低蛋白质要求。“在我国的面粉标准里,没有对蛋白质含量的检测要求。”刘梅森说。

  尽管如此,该两检测中心还是对样品的三聚氰胺含量作了专项检测。

  10月30日,上述两处检测结果出来了,所有样品均不含三聚氰胺,但其中一样品中过氧化苯甲酰(增白剂的主要成份)超标。

  过氧化甲苯酰是一种什么化学物质?

  面粉行业中普遍使用的过氧化苯甲酰具有强氧化作用,它可以缓慢地氧化面粉中的叶黄素、胡萝卜素,使其由略带黄色变为雪白,同时面粉原有的麦香味会消失,散发出“漂白剂的味儿”。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是一种极具争议的面粉添加剂。坚持使用与反对使用的两派争论由来已久,裹挟了从民间到官方,从企业到专家的各个层面。

  欧盟禁用增白剂,中国最早支持者反水

  王瑞元是国内坚决要求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元老级”人物。

  二十年前,正是他最早引进并同意在面粉中添加有漂白功能的增白剂,其时他正任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局长。

  如今的王瑞元,很怀念八十年代时“没有增白剂,没有漂白味”的粗面粉。那时的面粉普遍含有麸皮,其粉色黄中带黑,“卖相不好”。其时,英国已在世界上最早使用面粉增白剂,广州面粉商家率先引进这类面粉,“雪一样白”,立即成了受市场追捧的高档面粉。

  1986年,在王瑞元的推动下,商业部在新颁的小麦粉标准里,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沿用至今。卫生部同步将过氧化苯甲酰列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允许每公斤添加60毫克过氧化苯甲酰。

  但后来王瑞元看到白得异样的面食,都不敢吃。他叫家里的保姆绝对不能买加增白剂的面粉,他在外面也尽量不吃面食。

  王瑞元之所以对增白剂的态度产生180°大转变,是因为他后来到国外考察时,发现挪威已禁用增白剂;1997年,欧盟正式禁用;澳洲和新西兰也随后禁用。

  南方周末记者就此采访了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发言人Nina Papadoulaki。他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欧盟的法规不允许使用任何面粉漂白剂。

  欧盟委员会的新闻官进一步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欧盟立法采用“预警原则”,意味着那些已经被证明无害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够使用。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在无害名单之外的东西就是危险的。任何想要使用过氧化苯甲酰或其他漂白剂的当事人需要向欧盟食品安全机构(EFSA)提出申请。目前,尚无商家向欧盟申请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添加剂。两年前,欧盟出台了更严格的法律,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置于永久观察,随着使用条件的变化及新科技信息的出现,还应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

  王瑞元认为,目前欧盟已全面禁用,美国虽然未限量使用,但“法制观念强,企业不会乱来”。国内的面粉,则越加越白,甚至“像瓷一样白,让人不敢吃”。随之,假冒伪劣也越来越多,一白遮百丑,出现了以次充好。

  王瑞元还听闻,有地方粮食局专门生产不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过年时当作福利,供应给粮食局职工。

  似乎是自己亲手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王瑞元内心沉重:“如果当初我不同意加的话,今天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从2000年开始,他在各种粮油工业会和粮食行业会上都呼吁企业禁用面粉增白剂。此时,他已从国内贸易部工业司司长位置退休,担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粮油学会常务副理事长。“订标准时,我有责任。现在有责任提出取消它,否则愧对老百姓。在有生之年,如果看不到禁用,死不瞑目!”70岁的王瑞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在王瑞元的倡议下,全国面粉龙头企业先后四次联名写信给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

  随后,国家粮食局站到了主张禁用一方,2003年后开始组织下属研究机构修订小麦粉国家标准的草案,明确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

  国家粮食局主张禁用增白剂

  在国人喜欢白的消费观念未改变前,主张禁用的面粉加工企业认为,现在的加工技术即使不加增白剂,也可以增白面粉。“出粉率50%-60%时,面粉就非常白。”深圳面粉厂总经理杨文军说。

  允许使用增白剂,还增大了监管的难度。许多基层质量监督和工商管理部门向国家粮食局反映,增白剂超标是小麦粉质量抽查发现的最主要问题,他们普遍要求禁用面粉增白剂。据全国政协委员冯平了解,2008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抽查99个面粉样品,12个超标。

  粮食局内部人士透露,2004年6月底的南京会议坚定了国家粮食局禁用的决心。这次会议是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评审会。在这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近80名专家、企业代表、质监部门的代表都要求禁用。

  一位来自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女士还在会上站起来发言:“我们没有资格参加这个会。但领导听说后一定派我过来,就说一句话,‘就是要禁用。我们调查过了,没有任何好处。’”

  2006年,国家粮食局在其网站上进行消费者调查,87%的被调查者不愿意接受添加化学增白剂的小麦粉。

  随后,国家粮食局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国标委。在其拟定的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中,明确提出禁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两种化学增白剂。

  四部委要求禁用,卫生部不同意

  国家粮食局在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中禁用增白剂的报批稿呈给国标委后,组织了面粉加工企业进京学习,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深圳面粉厂总经理杨文军参加了这个一培训:“都以为(标准)会过。”

  事后看来,他们过于乐观。

  卫生部认为,小麦粉国标修订草案中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等化学增白剂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存在矛盾。但卫生部仍然于2006年11月21日主持召开协调会,还在两个月后发函征求五部委意见。这五部委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除商务部提出“请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外,另四个部门均以正式文件明确表态要禁用。

  2007年8月,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征求意见,定时两个月。但结果没有公布,只是说禁与不禁两种意见都有。

  同年10月底,卫生部向WTO通报,计划撤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使用许可。两个月的通报期中,卫生部只收到美国的反馈,“要求提出科学依据”。迄今,美国允许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且未限量。

  此后,情势逆转。

  卫生部提出了诸多反对禁用的理由,认为按我国标准规定的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量,不会造成人体健康危害。还认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允许使用,美国等国也允许使用。同时,卫生部还提到,食品添加剂标委会、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和小型面粉厂,也以不影响人体健康为由反对禁用。

  反禁方的科学依据出自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JECFA对过氧化苯甲酰的评价是:过氧化苯甲酰在人用小麦粉的允许处理量为0~40mg/kg(特殊条件下为40~75mg/kg)的ADI值。ADI值即“依据人体体重,一生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

  此后,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公司为代表的数十家食品添加剂企业联名反对禁用,国标委将小麦粉新标准草案的批准延搁了下来。

  增白剂危害之争

  其实早自2000年,这一在每公斤面粉约占两三厘钱成本的添加剂,就在业内引起无数争议。

  以国内面粉龙头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国家粮食局为主的主禁方一致认为,过氧化苯甲酰仅改变面粉外观,却有“致癌作用,欧盟等国已经禁用”。还破坏了面粉中叶酸等微量营养素,增加人的肝脏负担。

  据张铣、刘毓谷著的《毒理学》称,苯甲酰过氧化物是一种“促癌物”,“不单纯有致癌作用,同时亦具有引发作用”。

  深圳海川食品研究所所长刘梅森博士说,由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分解的苯甲酰、苯甲酸、苯酚等,在肝脏内解毒。对于肝功能衰竭的人和肝功能损伤患者,因其生物转化机能减弱,解毒能力差,食用含有超量增白剂的面粉显然是不适宜。即使对于肝功能健全的人,长期食用含有超量增白剂的面粉,也会造成苯慢性中毒,引起神经衰弱、头晕乏力等。刘是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食品工业专家、深圳市标准化专家库专家,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03年,山东省青岛市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杨新美等人作的实验证明,过氧化苯甲酰确实破坏面粉中的叶酸。2004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报告认为,因为缺乏叶酸,全国每年有近40000名缺陷儿出生,高危人群在北方。中国北方,正是面食的主要地区。

  反对禁用方以食品添加剂企业、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卫生部为主。

  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公司董事长郭士军主认为:“经过JECFA评定的,一般来说都是非常安全的。”

  但主禁方几乎一致地认为西方是动物性食物结构,肉食为主,粮食为辅,而我国是植物性食物结构,主要营养摄取来自粮食,北方地区以面食为主食。JECFA以西方人为研究对象,数据不适于我国。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毒理学会主任委员韩驰的认同。她介绍国外并不以JECFA为唯一标准,那样的标准不一定适合中国,因为“生活方式、环境、饮食习惯、体内的基因状况都不一样”。

  卫生部在反对禁用的理由中,还认为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会引致贸易壁垒。但商务部世贸司参赞张德禄告诉南方周末,禁用“不构成贸易壁垒”,只要是不安全的食品问题,“各国可根据情况来制订标准”。

  至于美国未禁用增白剂的说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冯平介绍,美国从1941年起就施行强化面粉标准,美国80%的强化面粉不加过氧化苯甲酰。某大型面粉企业副总经理介绍,美国在华著名企业食品公司麦当劳、卡夫等,要求他们供粉时都不加过氧化苯甲酰。

  对于为何不允许在面粉里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卡夫(中国)食品公司和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均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强调:“我们不只是要求中国的面粉供应商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是要求全球的。”之所以如此,是“出于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考虑”。

  美国的情形到底如何?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 新闻官MichaelHerndon。他介绍过氧化苯甲酰被列入“通常认为安全”的物质。FDA对过氧化苯甲酰的解释为:“在现行《良好生产规范》的情况下,该物质在食品中可无限量使用。该成分被作为食品漂白剂,用于面粉、牛奶等。”

  不过,FDA的不限量并非不加节制地使用。“FDA认为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在正常使用量下对人体没有危害,就不限量。如果有了可靠的实验结果证明在这个正常使用量下有危害,或者因为这样的面粉而导致病例,FDA就会修改规定。”一位在美国从事食品工程研究的博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认为,问题根本不值得争论。陈还担任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主任等职,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学术权威。

  陈说:“批准什么新的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要根据一系列规定,JECFA就是很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原则就是不为人先,也就说假如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批准的东西,不管它的材料有多么的丰富,我们大概都不大会批。”

  主禁方和反禁方都没进行面对面的认真争辩和沟通。在多次协调会上,卫生部的代表多数时候不发言。他们认为增白剂只要不使用过量,并不会对人造成危害,毋须禁用。

  尽管在小麦粉标准里,过氧化苯甲酰的禁与不禁还在争论不休。但农业行业标准的《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已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绿色食品中都不得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今年新颁布的《营养强化面粉标准》也称,为了确保营养强化面粉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在营养强化面粉的卫生指标中“不得检出”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

  不能被忽略的美国“良好生产规范”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争论双方无意中忽略了美国之所以“不限量”加过氧化苯甲酰的一个重要条件,即企业的添加必须遵照《良好生产规范》。《良好生产规范》是被全球公认的对食品、医药产品和医疗设备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的认证体系。《良好生产规范》认证对生产和实验室的环境采取综合办法来进行测试,被抽样统计的产品将不仅强调生产过程进行监控,而且生产出的终端产品也得进行抽样检查。其重要特质是对生产各个环节都要求实施监控,并还将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生产设备不合格,生产出的产品也不合格。此外,《良好生产规范》还要求,所有的制造和测试设备都将确保是正确使用的,所有生产流程(如制造、清洁和临床试验)都得用于毒性测试,以证明这些产品所标明的药效和功能是真实的。

  1938年,美国颁布了有关食品和药品生产的《良好生产规范》501(B)法令。如果一种药物产品即使没有掺假的行为意图,但只要没有按具体的管理规定,就会被美国法院裁定是违法行为。到2010年6月,同样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

  不只美国,世界卫生组织和欧洲都有自己的《良好生产规范》。

  然而,我国目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限于事后监管。如果面粉中添加的过氧化苯甲酰超标,也只在终端市场的抽查中才能发现,遑论及时发现、遏制不法分子一味为了增白,又节省成本,往面粉里添加钛白粉、滑石粉,或其它更为有害而又不知的物质。

  食品药品监管研究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刘鹏博士强调,发达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也先后经历了事后监管、事前监管以及全过程监管的发展过程,现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质是对产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风险监管。他又指出,虽然自1988年至今,卫生部共颁布了18个国标食品卫生规范,并提出了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概念,但距离国际规范仍困难重重。目前政府对食品研发、生产等产业中上游环节的监管能力孱弱。“有关部门应先从推行和完善专业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入手,并逐步过渡到食品行业通用良好生产规范的建设,从而建立和推行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伞形体系。”刘鹏说。

  (芝加哥大学生物系博士生刘旸、实习生黄美龙对此文亦有贡献)(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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