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13日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受宏观经济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等影响,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在我国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审评审批与监督管理存在脱节
邵明立说,经过两年多的专项整治,我国解决了一些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和紧迫问题。但是,随着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管基础不牢固、监管能力不适应的问题更加凸现,食品药品产业多、小、散、低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不健全,相当数量的标准水平偏低;审评审批与监督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也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邵明立表示,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提出将“保增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一形势下,食品药品产业的结构调整可能会加快,产业集中度和管理方式等都可能发生新的变化,这是积极的方面,但也必须看到,由于生产经营困难增多,有的企业可能违反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挑战安全底线;有的企业在重组、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也可能对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产生影响。
“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言,在保增长的压力下,保民生、保安全的难度加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邵明立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009年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形成健全的药品标准体系
邵明立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2009年着力完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和监管法规制度,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全部上市药品标准的全面提高,在我国形成比较健全的药品标准体系。
“要把建立最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法规制度,作为深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邵明立说。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快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加强标准制定的国际合作,完善药典标准的形成机制和淘汰机制,开展2000个品种的药品质量标准修订提高工作,抓进度、保质量做好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中药、民族药标准的修订和规范工作,以全面提高药品的质量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