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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禁止公共场所设置隐形烟草广告

   日期:2009-04-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86    

  新华网银川4月11日电 (记者 张钦) 将于6月1日生效的《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行政区域内,禁止设置任何烟草广告,包括隐形烟草广告。

  参与起草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国营说,烟草广告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的广告行为。但一些烟草企业打“擦边球”,先举办其他实业,然后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制作展示形象广告,曲线宣传烟草主业。

  为最大限度控制烟草的危害,《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还规定,在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托幼机构、小学、营业场所、交通工具、文物保护单位、健身场所、体育场馆以及中学、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禁止吸烟。宾馆、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除了专门设置的吸烟区,都禁止吸烟。

  2008年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烟草是导致50%吸食者死亡的唯一消费品。目前,我国有吸烟者3.5亿,约占世界吸烟者总数的三分之一,被动吸烟者达5.4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因被动吸烟导致死亡的人超过10万。一项调查显示,银川市15岁以上的城市居民中,吸烟者占33.55%,学生吸烟率高达37.6%。仅2007年,银川市死于肺癌、心脑血管等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的人数高达1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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