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每天吃12颗樱桃

   日期:2008-05-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51    

  樱桃味美营养丰富,但还是得“浅尝辄止”。广东省食品安全网近日提醒,樱桃虽自古就有“美容果”之美誉,但其性温,食之过多可引起上火、流鼻血、损肺,一次吃得过多还可导致胃痛、泛酸,甚至腹痛、腹泻。此外,胃酸分泌不足的人最好不要空腹吃樱桃,以免加重对胃黏膜的损伤。

  因此,每天吃樱桃应控制在12颗左右。此外,樱桃经雨淋后,内部易生小虫,肉眼难见,最好洗完后用水浸泡5分钟再吃。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