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日),北京市首批餐饮单位领取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了解,与之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所不同,餐饮服务许可证新添的备注栏目里向消费者公示,经营单位不可以出售什么产品。据悉,本市将设立首都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首都的卫生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五大类餐饮企业以前开办必须要申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被取消,代之的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也就是说,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下岗。昨天,市卫生局向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二里庄店、呷哺呷哺北京第70分店等16家餐饮服务企业颁发了首批餐饮服务许可证,标志着本市步入食品监管新阶段。
昨天,一名刚刚领到新证的火锅餐馆负责人就发现了新证与旧证有很大不同:“原来卫生许可证上更多的是标注经营者允许经营什么。而此次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备注’一栏中,明确标注了经营者不能卖什么,让市民消费时更加清楚明白。”记者看到,这家经营火锅的企业,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就明确其经营范围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市卫生局副局长于鲁明介绍,食品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食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安全角度要求食品质量;与之前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明确了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段管理,企业负主责的新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大了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任务。(赵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