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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批发进口酒须先拿“通行证”

   日期:2012-03-22     来源:晋城晚报    浏览:64    
   近日,市商务局召开全市酒类管理工作会议,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批发进口酒须先拿“通行证”,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率要达到100%。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到零售店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索看酒类流通随附单,谨防买上假冒货。

  今年,我市严格实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和零售备案制度,经营企业在采购进口酒类商品时,必须向供货方按批次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相关手续。简单地说,就是酒类经营者进入酒类市场必须要有“通行证”。

  在规范经营进口酒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力争完成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率90%目标任务;开展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和专项整治,使随附单的使用率达到100%。也就是说,凡批发酒类商品,必须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确保酒类商品从批发至零售消费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监控和可追溯。酒类零售店到批发店采购酒品,都必须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而消费者则要养成索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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