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贵州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建立食品违法案件信息库,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案件进行严厉查处。
为了对省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长效监管,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必须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抽样检验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凡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一旦发现一律从严查处。
此外,省工商局还要求省内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执法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并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对退市后的不合格食品要加强跟踪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改头换面再上市。(张佳 杨露怡)